您现在的位置: 查字典公务员网 >事业单位 >考试信息 >招考信息 >上海市徐汇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专职辅助人员招聘方案
北京 上海 山东 江苏 浙江 安徽 吉林 福建 广东 广西 海南 天津 河北 黑龙江 山西 甘肃 湖北 湖南 河南 四川 重庆 云南 贵州 西藏 宁夏 新疆 青海 陕西 辽宁 江西 内蒙古

上海市徐汇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专职辅助人员招聘方案

2010-09-01 | 网络

一、招聘目的及原则

为进一步缓解劳动争议仲裁办案压力,加强仲裁队伍建设,经区编办同意,启动人才派遣岗位招聘工作。为贯彻落实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就招聘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制定以下方案。

二、招聘岗位及额度

徐汇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专职仲裁辅助人员(书记员),3人。

三、用工性质

委托徐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实施劳务派遣,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上海市户籍的社会人员以及2010年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

3、遵守职业道德,保守工作秘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健康条件和沟通能力;

5、具有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法律专业,30周岁以下;

6、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办公自动化工作能力和较快的文字录入速度;

7、具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或熟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者优先;

8、具有一定的文书写作能力,字迹端正,有钢楷证书者优先;

9、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认为该岗位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五、招聘途径

通过上海市公共招聘网(http://jobs.12333sh.gov.cn)发布招聘信息,进行社会公开招聘。报名时间自2010年9月1日起至2010年9月8日止。

六、考试方法及步骤

(一)材料初审阶段 (9月9日)

由劳务派遣单位对报名者进行材料审核,按照3: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范围。

(二)材料复核及面试准备阶段 (9月10日)

1、成立面试小组

主 考 官:张 杰(副局长、仲裁院院长)

面试考官:李 莹(行政办公室副主任)

谢宜信(仲裁科科长)

主考官对面试过程的公正性、公平性负责。

记分员:潘瑾 工作人员:韩自强

2、材料复核

由面试小组对劳务派遣单位确定的面试人员进行材料复核,确定人选。

3、通知及筹备

由劳务派遣单位通知面试人员,做好面试筹备工作。

(三)面试阶段 (9月13日)

1、面试考题

由面试小组命题,并对主考官负责,严防考题泄露。

面试题目分为A、B、C卷,由面试人员随机抽取一卷,包括综合和专业试题两部分。综合题侧重评定面试人员的求职动机、基础职业素质、相关知识和拟任职务的匹配性等;专业题侧重评定面试人员的岗位操作能力。两部分试题权重各占50%。

2、面试形式

面试过程中综合试题部分采取考生回答命题和考官提问两种形式。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作补充性提问。专业题部分安排计算机录入实测。每位应试人员面试时间一般为20至30分钟。

3、成绩核定

面试结束后,各面试考官在记分表上签字后交记分员;

记分员对面试成绩按照权重核算后进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主考官在最后排序表上签字.

可视面试情况小于等于面试额度录取。

七、体检及政审阶段

1、体检阶段 ( 9月15日至9月16日)

安排面试合格拟录用人员前往徐汇区中心医院进行体检。

2、政审阶段 (9月17日)

由党委办公室安排对拟录用人员进行政审。

八、签订劳动合同阶段 (9月20日)

由劳务派遣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两年,其中试用期两个月。

九、岗前培训阶段

由仲裁科实施岗前基本业务培训,做好培训记录并报党办备案。

十、薪酬及经费

薪酬根据原区人事及财政部门核定标准,执行文职类薪酬标准。经费来源为区级财政。劳务派遣单位管理费从核定总额度内列支。

【上海市徐汇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专职辅助人员招聘方案】相关文章:

【时政大事记】李克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

公考法律知识专题之刑法全真模拟试题及解析

湖北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80后”渐成流动大军主角

乡镇公务员《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模拟题一

公务员考试知识——准考证

公考每周资讯速递习题(第五十三期)

2017江苏徐州市铜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资格复审通知

2017上海金山区石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场招聘残疾人拟录公示

四川公务员考试申论范文:真正的文明岂能靠暴力来维护?

2017山西沁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困难大学生申报公益性岗位公告

网友关注
网友关注视频

行测 申论 面试

考试技巧

精彩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