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抚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能介绍:
承担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综合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非煤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对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依法组织、协调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实施对全市安全管理中介组织的资质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
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和工矿商贸企业经营单位主要经营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资格考核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区域内工矿商贸企业有关设备、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
依法监督检查职权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实施情况; 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情况;监控重大危险源、依法监督检查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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