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大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职能介绍:
(一)贯彻国家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有关问题;拟订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产业的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相关法规和规章草案;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行业管理。
(三)分析工业经济发展趋势,提出调节政策建议和调控目标;负责日常工业经济的调控;监测分析工业运行态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工作。
(四)承担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相关工作,提出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依照有关规定,管理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
(五)拟订高技术产业中涉及工业和信息产业的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指导企业新产品开发和新技术推广工作;组织实施科技重大项目,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工业设计产业等新兴产业发展。
(六)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协调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和再创新。
(七)拟订工业和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组织企业节能监察和合理用能评估、审查工作。
(八)开展工业和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依照有关规定,实施工业企业合资合作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管理,推进企业开展招商引资、技术引进、国际化经营和开拓国际市场。
(九)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制定和实施委(局)属企业改革方案,协调解决改革中重大问题和遗留问题;负责对企业实行宏观管理和指导,规范企业行为;宏观指导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参与指导企业融资工作。
(十)依法行使全市电力、煤炭行业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和监督工作;负责经济运行资源保障工作,优化资源配置。
(十一)依法行使全市盐业行政管理,负责全市食盐专营、食盐生产企业管理和行政稽查; 负责黄金行业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制定全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规划;拟订促进其发展的法规、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全市集体企业、乡镇企业改革与发展。
(十三)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贯彻国家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信息化工程项目建设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
(十四)负责信息安全工作,协调推进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除公共电信网)的安全保障工作。
(十五)依照有关法规,管理无线电频率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协调无线电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
(十六)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防科技工业的方针、政策;负责军工单位与地方之间的服务协调工作;拟订地方性有关发展国防科技工业的配套政策与法规;协调推进军民结合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建设。
(十七)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辽宁省大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办公室
协助委领导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工作;组织制定年度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制,并进行考核、督查、总结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档案管理、机要保密、志书年鉴编撰、安全保卫、消防等工作;负责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负责市政府督查任务和委主任办公会议决定事项执行情况的督办工作;负责委(局)在市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窗口审批项目的办理和协调工作;负责机关行政管理、后勤、接待和扶贫工作。
综合法规处
负责起草重要综合性材料、报告;收集、整理、编发各类信息;负责组织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组织系统调研工作及起草有关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负责组织委(局)机关普法工作的规划及实施工作;指导委(局)属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承担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组织落实委(局)机关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制定、检查考核和上报工作;负责盐政、节能监察和无线电监察等执法人员的监督、检查和业务培训;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备案工作;委(局)机关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负责机关ISO9000质量认证体系日常管理工作和年度考核工作;负责机关电子政务和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信息工作;负责机关局域网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信息化杂志的选题、编辑、印刷的管理。
财务处
负责全委(局)财务预算、决算和专项资金综合计划管理;负责全委(局)财务收支、经费核算、资产管理工作;审核、汇总、上报机关及直属企事业单位财务报表,审核、汇总上报并下达各单位用款计划;负责对委(局)内各类资金运行管理和监控;知道委(局)属企事业单位贯彻落实国家财政、税务、金融方针和政策。协调企业与财税等综合部门的经济关系;负责汇兑和提供财务信息;协调企业信贷、资金问题和委贷资金管理;负责委(局)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协调工作及财会管理和监督;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工作。
投资与规划处
拟定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项目核准、备案和上报;负责技术改造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协调组织工业和信息化重大项目的实施;制定全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信息化建设和信息产业专项资金的年度计划,监督项目的建设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
产业政策处
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组织拟定全市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和分行业的产业政策,研究提出产业发展方向、重点发展的产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建议,监督、检查产业政策实施情况,协调解决执行中的重大问题,监督、检查企业淘汰落后产能;组织各行业协会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有关产品许可证的审查、发放和管理工作;负责车辆生产企业公告管理、更名迁址等项工作;指导委(局)属行业协会工作。
经济运行处
组织编制下达工业、信息化年度经济运行调控方案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全市工业、信息化经济运行态势,组织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协调组织工业企业应急保障重要物资的生产、紧急调度和运输,配合国家、省有关部门开展医药储备与管理工作;负责行业有关统计报表的汇总并分析上报;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工业、信息化经济信息;指导工业企业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工作;协调指导委(局)属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科学技术处
拟订全市工业和信息化技术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负责制定全市工业和信息化技术创新项目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的指导、认定、评价管理工作;指导和推动企业建立和完善技术创新体系;组织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示范工程;负责产学研联合工作;负责管理技术开发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的鉴定验收及市级优秀新产品奖评选工作;指导和推动工业设计产业发展和工业设计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指导行业技术标准的制定与推广和质量管理工作。
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处
负责全市成品油管理和资源配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工作;负责成品油经营资格审查(审批)工作;负责加油站的规划与管理工作;负责资源节约的工作,重点负责全市工业节能、节材、节水和新能源建设的管理,指导节能监察和节能执法工作;负责全市资源整合利用工作;负责再生资源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市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及汽车更新工作;负责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和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的设立审批与管理工作;负责粉煤灰综合利用工作;负责节能、新能源产品推广和示范工程;负责清洁生产的组织实施及环保产业的组织协调工作。
中小企业处
负责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和《乡镇企业法》;负责制定全市中小企业、乡镇企业、民营经济发展规划;促进中小企业、乡镇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地方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指导全市集体企业、乡镇企业改革与发展;负责集体企业产权界定、清产核资、性质甄别及资产管理工作;指导非公有制企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中小企业、乡镇企业、民营经济的经济运行监测和统计工作;负责对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进行审批;负责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创业辅导、技术支持、融资担保、信息服务、市场开拓等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发展。
企业发展协调指导处
研究提出委(局)属企业、事业单位改革的方针、政策;依照《公司法》组织实施股份制改革,负责改制的审批和确认工作;负责委(局)企业兼并重组等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委(局)企事业单位发展改革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负责委(局)属破产企业清算工作;负责委(局)属企业、事业单位信访、维护稳定工作;组织协调治乱减负工作;协调民营企业上市、重组工作;指导企业开展区域间经济技术交流工作,组织企业参加国内经贸博览(洽谈)会,推动企业开拓市场。
工业园区项目协调处
制定产业集群发展规划,指导和协调各产业集群协调发展、合理布局和产业链建设;组织协调企业搬迁改造工作;促进企业搬迁与全市工业结构调整有机结合,审核搬迁企业的搬迁方案与技术改造项目;负责企业搬迁资金的管理、协调,监管搬迁企业资金使用,保证企业搬迁改造资金专款专用;负责全市工业园区的规划及功能定位,组织重点园区建设;指导工业园区的业主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国际合作处
参与拟定工业、信息化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有关法规、政策和措施; 组织编制利用外资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工业、信息化企业利用外资和开展国际化经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重大外商投资工业项目及工业、信息化企业境外投资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核和上报;负责核发外商投资企业进口设备免税确认书及证明;负责委(局)内及直属单位的外事工作;推动企业开展与国际组织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指导企业开展技术引进和智力引进工作;指导工业、信息化企业开拓海外市场,参加国际(地区)性经贸博览(洽谈)会,促进产品和服务出口。
电力煤炭处
负责全市电力行政管理,拟定全市电力改革方案;参与审查电价调整和管理工作,协调电力运行和工业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负责电力行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全市的电力设施保护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市煤炭调度和资源配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工作;负责煤炭经营资格审核及煤炭执法工作;指导全市电力行业协会工作。
机械装备处
贯彻落实国家振兴装备制造业的有关政策,组织编制装备制造行业发展规划。组织两区一带装备制造业聚集区产业规划的编制、论证与实施工作。研究国内外机械装备行业发展趋势,机械装备行业发展的产业政策。负责装备制造企业重大技术装备进口关键零部件免税的申请工作。做好重大技术装备项目的协调工作,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承担大连市振兴装备制造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调相关行业协会开展相关工作。
交通运输装备处
贯彻落实国家振兴装备制造业的有关政策,组织编制机车、造船、汽车等交通运输装备制造行业发展规划。参与两区一带装备制造行业聚集区产业规划的编制、论证与实施工作。研究国内外交通运输装备制造行业发展趋势,交通运输装备制造行业发展的产业政策。做好重大技术装备项目的协调工作,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
原材料工业处
承担冶金、石化、建材等原材料工业的行业管理和经济运行监测工作。研究国内外原材料行业发展动态并组织编制原材料工业行业发展规划。负责指导行业内技术改造、合资合作重点项目。研究原材料工业行业发展的产业政策、产业布局及产业链和产业集群。承担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监控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执行国家对黄金资源实行保护性开采的法规政策、监督检查实施情况,依法负责黄金矿产开采的审批和生产管理。协调相关行业协会开展相关工作。
消费品工业处
承担轻工、服装、纺织、食品、医药等的行业管理和经济运行监测工作;研究国内外消费品行业发展动态并组织编制消费品行业发展规划。负责指导行业内技术改造、合资合作重点项目。研究消费品行业发展的产业政策、产业布局及产业链和产业集群。承担盐业和食盐贮备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盐政管理和盐行业稽查工作;负责全市食盐专营和碘盐普及工作。负责食盐定点生产、定点批发企业许可证审核和运输准运证审检管理;负责全市非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许可证的审检工作。负责国家和省的碘盐基金等各项费用上缴的督办工作;负责食盐市场管理工作,杜绝私盐冲击食盐市场。参与医药储备与管理工作;协调相关行业协会开展相关工作。
电子信息产品管理处
组织拟定全市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发展规划,指导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调整;制定年度计划目标;负责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指导协调产业基地和产业园区发展规划、推动科技创新、集成电路产业人才培训、产品配套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负责军工电子产品的管理;加强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和市场监督;指导行业统计工作,负责统计指标汇总和上报,经济运行分析和统计培训工作;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指导相关协会工作。
半导体产业处
贯彻落实上级政府关于半导体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组织制定全市半导体产业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市半导体产业向规模化、集群化方向发展;争取国家、省、市对产业发展的资金支持并进行管理;负责集成电路设计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负责半导体企业及半导体人才教育培训机构的服务、管理和行业调查分析工作。
承担大连市06项目领导小组协调办公室的职能,负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调推进英特尔芯片项目、半导体技术学院等重大项目建设。
软件与信息服务处
组织拟定全市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发展有关政策、规划和计划;落实各级政府针对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及软件人才教育培训的各项政策;负责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及软件人才专项资金的使用及项目管理工作;负责软件及信息服务企业及软件人才教育培训机构的服务、管理和行业统计分析工作;负责有关软件业、信息服务业的企业认定、软件产品登记和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协调和指导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有关行业协会的工作。
信息化推进处
推进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电子信息技术应用推广工作;组织拟订全市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指导各部门、各行业的信息化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的使用及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市重大信息化工程项目的规划和立项提出论证意见,组织、协调和指导跨部门、跨地区重大信息化工程项目的建设;负责组织制订有关政策与措施,组织、协调、指导全市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推动信息工程监理工作;推动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推动、组织信息化普及教育和培训;协调指导相关协会工作。
无线电管理局
1)台站管理处
负责辖区内各类无线电(站)建设布局和台址审查工作。负责指配无线电台站的频率和呼号。负责核发无线电台执照,收取无线电频率占有费。负责协调处理无线电管理业务,建立并管理无线电台站资料档案。
2)监督检查处
负责无线电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工作。负责受理无线电干扰投诉,对违反无线电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行政处罚。负责对全市研制、生产、销售、使用无线电设备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无线电检查。协同上级无线电管理机构实施无线电管制。
信息安全与网络业务协调处
负责信息安全工作,推进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协调推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等基础性工作。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要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除公共电信网)的安全保障工作;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承担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协调处理重大事件。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进三网融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措施;组织我市三网融合规划工作的前期准备和试点工作;协调三网融合各相关单位的合作,推进网络资源的有效利用和整合。推进下一代网络新技术、新产品和新业务的创新工作和推广应用;推进第三代移动通信网络投资改造和升级,加快下一代互联示范网的建设,带动社会相关领域、相关行业的发展。
军工处
贯彻执行国家、中央军委有关国防科技工业的政策、法规和行业规章,落实上级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制定的具体政策和实施办法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全市军工行业发展规划;协调企业军品计划、项目的申报和实施,负责军工电子产品的管理。负责国防科技工业的综合协调、管理和经济运行统计分析。负责对国家下达的军工固定资产投资、军转民项目和军品科研生产指令性计划进行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保障服务工作。负责市属企事业单位军工保密资格、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等相关资质的审核和申报工作。组织指导国防科技工业的军民结合工作;组织指导协调民用部门军品配套工作。
党委办公室
协助党委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党务工作;负责干部人事管理、工资、人事档案和培训工作。指导所属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指示、决议;负责所属单位和党务代管单位的党建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干部管理、培养、考察、任免工作及领导班子的建设,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搞好调查研究,及时向市委和上级有关部门反映重要问题、报送重要信息,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负责机关、所属企事业单位、党务代管企业党的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新闻报道工作,指导所属企事业单位、党务代管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工作及创建学习型企业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协调所属企事业单位、党务代管企业的群团工作。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党务代管企业综合治理工作和统战工作。根据市委部署,紧密围绕生产经营和行政业务工作,提出宣传工作规划,指导委(局)属企事业单位、党务代管企业搞好党的思想作风建设及宣传教育工作。完成上级党组织及党委交办的其它任务。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参公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委
主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的执行情况;协助党委管好党风,调查、分析、研究党风现状,制定党风教育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督促检查基层单位定期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等。负责党内来信来访,受理党员的申诉和控告,查处领导干部违法违纪;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政府对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政纪的检举控告。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拟定有关党纪条规等。
离退休干部局
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有关老干部工作方针、政策,落实老干部离退休后的政治生活待遇;做好委(局)属破产改制企业离休干部的接收、安置与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做好老干部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的活动经费管理使用和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做好遗属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的信访工作;指导下属单位老干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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