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会昌县房地产管理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法制股)
负责内外联系与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局机关党务、政务及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及群众来信来访的调处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把关工作;负责房地产系统普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相关工作;负责局属法律事务工作。
二、档案室
负责全县范围内的房地产产权产籍档案、科技档案、局机关文书档案、财务档案的综合管理;负责归集全县范围内房地产业有关的文字图表、资料汇编、声像等各种载体资料的保管工作。
三、房地产开发管理股
负责草拟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开发规划;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备案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全县范围内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监督管理;负责建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信用档案体系;负责房地产开发统计工作,编制房地产形势分析报告;参与拟定《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全县开发项目的审核和商品房销售广告审查;参与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有偿转让、经营和开发利用工作;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开发市场经济秩序;负责房地产中介机构管理;负责房地产执法监察工作。
四、物业管理股
负责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指导和规范物业管理市场;负责前期物业服务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负责住宅小区物业项目服务等级评定工作;负责全县物业管理;参与住宅小区规划设计、物业服务收费政策的制定;负责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归集管理;指导业主大会成立及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备案;指导业主自治管理工作。
五、产权产籍管理股
负责全县范围内房屋产权登记发证和房地产的监管;管理房地产测量与房屋面积计算;负责私人建房审查和私房异产毗连房屋管理、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随着物转让、出租、抵押的管理;负责落实私房政策工作。
六、行政审批服务股
负责部门授权的行政审批事项和非行政许可事项的具体审批办理和服务工作;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承担本单位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和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的职责;负责本单位其他审批事项的转交审批或审批联络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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