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浔阳区区委组织部职能介绍:
1、办理我区属于市委管理和市委组织部备案管理的干部有关材料的报批手续;研究、提出关于街道和区直单位以及其他列入区委管理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区委管理干部的考察和办理任免、工资、待遇、退(离)休审批手续以及有关问题的调查审理工作;指导全区科级单位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区委委托管理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区委备案干部审查和宏观管理工作;负责各街道、区直各单位股级干部(不含宣教口)的任免审查及备案工作;负责军队营职转业干部的安置工作,指导全区退(离)休干部的管理工作。
2、研究提出贯彻中央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方针、政策的意见和措施,组织实施培养选拔后备干部、年轻干部、妇女干部、党外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工作;负责优秀大中专毕业生到基层锻炼管理工作;坚持三支队伍一起抓,在加强党政干部队伍建设的同时,协调有关部门抓好经营管理者队伍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按照人才队伍建设要求,制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抓好人才的培养、吸引和使用工作。
3、负责全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调查研究、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制订或参与制订干部人事工作的政策规定和重要制度。
4、负责全区干部信访和干部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按照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选拔任用干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5、主管全区干部教育工作。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委干部教育的方针政策,制订全区干部教育工作规划;负责落实市委组织部下达抽调我区干部培训的计划;负责区委管理干部和优秀中青年干部以及各部门组织人事干部的培训、指导、协调、检查全区干部教育工作,研究和制订有关干部教育工作措施。
6、调查了解知识分子工作情况,检查贯彻执行知识分子政策的情况,联系和组织部分优秀专家开展有关活动;负责科技副职的选派和管理工作;做好出国留学人员及留学归国人员的协调工作。
7、负责干部的统计工作,做好区委管理干部的档案管理,并做好全区干部档案管理的宏观指导。
8、负责全区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全区推行公务员制度工作;负责党群、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管理工作;承担党群、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等机关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及调配工作。
9、承办区委及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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