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永修县科技局职能介绍:
(一)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提出全县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有关措施;研究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科技发展的布局和优先发展领域;负责全县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工作,推动全县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全县科技创新能力。
(二)组织编制全县科学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科技计划。
(三)负责全县基础性研究、高新技术发展、科技攻关、科技创新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四)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科技资源的配置;负责归口管理科技事业费、科技三项费等费用。
(五)组织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推广工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负责火炬计划、星火计划、成果推广计划、重点新产品计划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等科技计划申报管理,并指导实施。
(六)根据国家、省、市制定的有关科技法律、法规,提出全县贯彻执行建议;归口管理全县科技成果、科技奖励、技术市场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制定科学技术普及规划,推动科普工作发展;完善科技咨询、科技服务体系的建设。
(七)归口管理全县科技信息、科技档案和科技统计工作,负责对民营科技型企业进行认定、登记和审批,指导全县科技第三产业发展工作。
(八)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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