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修水县森林公安局职能介绍:
1、职责管辖与管辖内容:
(1)负责本县森林公安工作的规划、组织、部署、实施。
(2)统一领导、管理、组织和指挥本县森林公安队伍。
2、执法工作职责:
(1)依法组织开展本县森林及陆生野生动植物刑事案件侦查工作。
(2)依法查处林业行政案件。
(3)组织开展森林刑事技术侦查和技术鉴定工作。
3、林区治安管理职责:
(1)依法组织开展本县林区治安管理工作。
(2)积极参与涉林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建设,协调处置群体性纠纷械斗事件。
(3)依法查处森林治安案件。
4、警务建设与警务保障职责:
(1)组织开展本县森林公安法制建设,管理和规范本单位执法勤务机构和派出所机构执法活动。
(2)组织实施本单位森林公安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
(3)组织管理本单位森林公安信息通信工作。
5、队伍管理与建设职责:
(1)负责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
组织基层所队领导班子建设。
组织实施民警教育培训工作。
开展森林公安宣传工作和森林警察文化建设。
组织实施警务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查处民警违纪案件,依法保障民警权益。
6、其他职责:
承办县委、县政府、上级森林公安机关和林业、公安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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