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湘东区国家税务局职能介绍:
1、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结合本区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2、根据本区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全区国税系统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根据经济税源和萍乡市国家税务局下达的税收计划、编制、分配和下达全区国税系统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全区中央税、中央地方共享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5、负责监督检查全区国税系统的税收执法情况,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
6、负责全区进出口税收和涉外税收的管理工作。
7、负责全区国税系统的税收会计、统计工作。
8、负责全区国税系统经费、财务、基本建设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
9、负责全区国税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和基层建设,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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