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湘东质量技术监督分局职能介绍:
1、贯彻实施国家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制定有关制度和管理办法;监督指导全区质量技术监督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制定全区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计划;组织协调行业和专业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
2、管理和实施质量监督工作;对产品质量实施监督检查;管理产品质量仲裁的检验、鉴定;组织协调全区打假工作,依法查处生产假冒伪劣产品活动中的质量违法行为;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
3、宏观管理全区质量工作;贯彻实施《质量振兴纲要》,组织制定提高我区质量水平的发展战略、规划和意见,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协调建立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负责组织对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进行调查;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
4、统一管理和监督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认证认可工作制度;协调与监督实行强制性管理的安全认证;依法对质量检验机构授权和监督管理。
5、统一管理全区标准化工作;管理地方标准的计划、审批、编号、发布;组织制定地方标准(含标准样品);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管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备案;管理全区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6、统一管理全区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组织制定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组织量值传递,负责计量检定测试的授权和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的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对质量检验机构的计量认证,规范和监督商品量的计量行为。
7、综合管理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厂内运输车辆、架空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的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工作,负责制订制度并组织实施;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内运输车辆、架空索道、游乐设施、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实施进出口监督检查。
8、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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