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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职能介绍

2012-07-13 | 网络

河南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职能介绍:

1、研究拟订省直机关事务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制订省直机关后勤改革的规划、政策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省直机关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

3、制订省直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对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行使所有者代表的管理职能,实施归口管理。

河南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事务;负责局机关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信访、接待、信息、督查督办、综合性会议组织、安全保卫和车辆管理等工作;监管局机关的国有资产;负责省辖市驻郑办事处的协调和服务;组织实施普法教育。

二、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等管理工作;负责省直机关后勤管理与服务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三、财务审计处。负责省直机关基本建设资金、车辆资金和房地产资金的管理;负责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指导省直机关政府采购的实施;管理局机关财务,指导、监督并定期审计局直属单位财务工作。

四、房地产管理处。研究拟订省直机关房地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省直土地使用权和公有房屋所有权的确认;负责省直机关使用土地的规划、征用、调剂和处置;负责省直机关公有房屋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核;负责省直机关行政用房的规划和调剂;负责省直机关公有住房的规划和出售的审批;指导省直机关物业管理工作。

五、基建监督管理处。研究拟订省直机关基本建设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省直机关统建房屋建设工程设计、报批、招投标和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住房制度改革处(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省直机关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和办法并组织实施;管理省直机关住房公积金、售房款和维修基金;承担省直机关住房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后勤改革与发展指导处(河南省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研究拟订省直机关后勤改革与发展的规划、政策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省直机关后勤服务单位业务工作;指导协调省直机关及其所属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担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车辆管理处。负责省直机关和部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编制、计划、配备、购置、处置等管理工作,制订车辆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管理车辆档案;指导省直机关汽车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

九、服务管理处。负责省级领导干部和省直统管的办公区、生活区的生活服务及服务设施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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