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乡市发改委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协助委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委机关的会议组织、目标管理、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政务信息、宣传报道、档案管理、建议与提案办理、保密、来信来访、督办查办、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安全保卫、公共关系等行政事务。
(二)发展规划科
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和协调行业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性规划;规划布局重大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新兴产业项目;负责中长期规划的中期评估。
研究解决经济、社会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政策,参与编制土地开发利用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组织编制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年度计划。
负责办理呈报利用国内资金进口设备免税确认书的请示;办理呈报符合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国产设备抵扣企业所得税确认书的请示。
(三)国民经济综合科
综合分析全市经济形势,对全市经济运行进行预测、预警,提出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对策建议;组织研究提 出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出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结构调整等经济调控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
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制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的制订和实施;指导全市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四)固定资产投资科
监测分析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研究提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提出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调控政策;提出地方性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提出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总量和安排下大项目资金投资计划;指导市政府政策性投资公司固定资产投资方向和重大投资活动;建议和引导民间资金的投向。
(五)对外经济科
研究分析全市利用外资状况,提出利用外资战略并协调有关 重大政策;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与监测;提出利用外资规划,提出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规划及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负责全市对外合作项目库建设;办理外商直接投资项目和外资设备进口免税的有关事宜;提出对境外投资的总量、结构、用汇的规划和政策;负责审核办理企业境外用汇投资项目事宜。
(六)财政金融科
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状况;参与研究贯彻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运行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参与审核财政性建设资金总量安排和使用方向;负责资本市场的改革、培育和发展工作;组织实施政府推进市场化融资工作,提出直接融资的政策建议;协调股份制改造有关工作;负责企业债券发行管理,衔接企业上市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制订并组织实施促进创业投资发展的政策法规。
(七)农村经济科
研究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研究并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建议;衔接平衡全市农业、林业、畜牧、水利、气象等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综合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工作;负责协调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的有关工作;办理农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事宜。
(八)城镇发展科 (挂新乡市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研究提出全市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政策,组织编制实施全市城镇化发展规划;指导全市城镇化工作,研究提出推进城市产业发展、公共设施与基础设施产业化的建议,协调城镇化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协调城镇间发展的政策建议,促进城镇化进程;办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有关事宜;承担新乡市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工业科(挂新乡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牌子)
分析全市工业发展情况,研究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制订全市工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协调加快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制订全市工业结构调整的战略目标和政策;指导引进的重大技术和重大成套装备的消化创新工作;提出重要工业品的预期调控指标;办理政府投资的工业项目和重大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事宜。
负责组织、协调、实施西气东输工程建设的有关工作。
负责国民经济动员潜力调查及相关工作。
(十)交通运输科
研究全市交通运输发展状况,组织研究并提出交通运输发展战略、规划和体制改革建议;制订促进交通运输技术进步的政策,对交通运输现代化实施宏观指导;平衡全市财政性交通建设专项资金和利用政府信用担保的债务性资金,平衡、报批和下达全市交通建设投资计划;办理全市交通建设项目有关事宜。
(十一)能源科
组织研究全市能源开发利用情况,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和相关政策;制订全市能源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提出相关体制改革的建议;负责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风力、太阳能、核能等能源综合协调与管理,平衡全市能源供给,优化能源结构,研究提出新能源开发的政策建议;办理全市能源投资项目有关事宜。
研究提出资源节约、节能和综合利用的政策、措施;组织编制资源节约、节能和综合利用规划和年度计划;依法组织协调清洁生产促进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十二)高技术产业科
研究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动向,提出高技术产业发展和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政策、重点领域和相关建设项目;组织研究并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提出支持重点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组织可促进和带动国民经济素质提高的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和重大成套装备的研制开发;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推动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成;协调全市高技术产业化发展的重大问题,管理市级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办理高技术产业和信息化建设项目有关事宜。
(十三)服务业发展科(挂新乡市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组织制订全市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研究提出涉及服务业发展的重大改革方案和有关政策;协调衔接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审核利用国家和省服务业引导资金的项目申报。
(十四)社会发展科
提出全市社会发展的战略;拟订和协调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人口与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旅游、民政等社会事业发展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办理社会事业投资项目有关事宜。
研究全市就业、居民收入分配、社会保障情况,组织编制就业规划,组织研究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组织制订和论证相关体制改革方案,协调相关的重大问题。
(十五)商贸流通科
监测分析全市市场状况,负责全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调节;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负责粮食、棉花在进出口总量计划内配额分配并协调相关政策;管理全市粮食、棉花、药品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市级储备;指导制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协调流通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办理市场体系建设投资项目有关事宜。
(十六)经济技术合作科(挂新乡市人民政府对外联络办公室牌子)。
推动本市和外地区间经济联合和协作,制订和落实区域经济合作协议和计划;负责管理市级驻外(省、市)经济协作办事机构,协调管理新乡市驻外地办事处和外地驻新办事机构;负责收集整理国家、省有关经济和社会信息、投资信息;加强与国家、省有关经济综合部门的联系,配合有关部门为我市引进资金、项目、技术和人才做好服务工作;加强与新乡籍在外地工作人员的联系和友好城市的联络,定期通报市情。完成市政府交办的招商引资任务。
(十七)以工代赈办公室
研究制订全市以工代赈政策、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贫困地区经济开发计划;参与全市扶贫政策的研究和制订;办理全市以工代赈项目的有关事宜。
(十八)价格调控科
组织协调价格监测,预测居民消费价格、重要商品的零售价格、主要生产生活资料价格情况,分析价格形势,提出全市价格总水平调控政策建议;研究提出在特殊情况下防止价格异常波动的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价格和收费管理政策;指导价格和收费的成本监审工作;负责组织价格听证、价格公示和信息发布;指导价格认证、价格调节基金工作;负责价格业务综合和价格政策宣传;开展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资信认证工作。
(十九)价格管理科
研究并提出全市由国家实行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政策以及调整价格的意见;组织实施 国家关于产品价格、服务价格改革和调整的有关方案;负责市管重要商品价格及相关 行业服务价格管理;制订和调整市管工农业产品和交通运输价格及相关行业服务价格的标准。
(二十)收费管理科
贯彻落实国家行政和事业收费的政策、法规和规章;组织实施国家关于收费改革的方案;负责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公益性收费的管理工作;制订和调整市管收费(价格)标准;制订并实施治理乱收费办法。
(二十一)设计审批科
研究制订、贯彻实施全市建设项目设计审批的政策、法规;负责市级财政性投资项目、担保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工程设计和概算调整等审批事宜;指导监督政府投资项目的设计招标,协调与建设工程造价有关的标准、计价的制订和执行。
(二十二)人事教育科
负责委机关的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工作。
(二十三)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
稽察特派员由市政府委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具体组织和管理。负责制订市重点项目监管措施和办法;对市出资的或受省委托的重点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招标投标、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以及投资概算控制进行稽察。
(二十四)政策法规科
研究分析全市产业发展情况,制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组织和协调专项产业政策的制定;组织提出限制和淘汰的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指导目录;监督产业政策实施情况;提出优化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的政策建议。
研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改革开放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相应政策建议;起草有关重要文件和报告;安排重大调研活动;协调多种所有制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
组织起草有关法规和规章;负责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有关方面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查或征求意见的规范性文件的协调工作;负责工程咨询和相关招标代理等投资中介机构的资格认证工作;负责核准项目建设招投标方案;负责市重大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的管理;负责委系统的普法、行政审批改革和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二十五)离退休干部工作科
负责委机关离退休干部服务和管理工作。
(二十六)纪检组(监察室)
(二十七)机关党委
(二十八)新乡市人民政府大型项目建设办公室
主要职责是:安排全市重点建设项目;负责监督检查大型项目建设计划的执行情况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负责市大型建设项目和市重点项目的协调、服务;负责市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招标投标、建设进度、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督促、检查和协调市大型项目、重点项目的前期工作;做好大型项目、重点项目的策划和引进工作;争取大型项目、重点项目的建设资金;受委托或协助管理中央、省在新乡建设的大型项目和重点项目。
内设机构:
1、在建项目管理科
2、重大项目前期科
3、秘书科
(二十九)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主要职能是:
1、在市交管委领导下,指导和协调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
2、对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实行监督管理;
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制定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配套政策和制度规则;
4、对各职能部门的公共资源交易执法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5、建立和规范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目录,并根据社会、经济、市场等不同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6、受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投诉,督促各职能部门及时调查处理;
7、会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
8、负责发布公共资源交易公告的报刊、信息网络或其它媒介的审查上报;
9、负责公共资源行业协会的建设。
10、落实市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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