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驻马店市科技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科技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制订全市科技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
(二)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全市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和总体规划,部署、指导、推动全市的科技体制改革工作。
(三)组织研究我市科技发展战略,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确定科技优先发展目标,制订我市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实施科教兴市战略,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科技投资政策、确定科技投资的方向、比例和重点,合理配置科技经费,统一管理和使用科技三项费用。会同有关部门综合运用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加强对科技工作的宏观调控。
(四)负责组织制订科技攻关计划、火炬计划、星火计划、成果推广计划、新产品试制鉴定计划、软科学计划等各类科技计划,并协调、组织重大项目的实施;指导全市民营科技工作;归口管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农村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工业企业重大科技项目的协作攻关,推动农村和企业科技进步。
(五)制订有关技术市场的政策,管理全市技术市场;负责技术合同法规的监督检查。
(六)归口管理科技成果的鉴定、登记、统计、奖励工作,负责省级科技奖励项目的审查、申报;负责科技技术保密和技术出口的审查工作。
(七)协调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八)管理科技外事工作,组织制订全市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计划,指导市直部门和县(区)科技外事工作;受市政府委托,负责全市对外科技交流、合作等出国审批工作。
(九)归口管理全市软科学研究和科技信息、科技发明、科技统计、科技档案、科技新闻发布和审查自然科学类期刊等项工作;指导科技第三产业发展。
(十)组织技术力量对我市引进技术和设备进行技术论证,做好技术出口项目的审查;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创新工作。
(十一)负责研究制订全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全市的科学技术普及工作。
(十二)协同有关部门制订发挥科技人员作用的政策,配合有关部门落实知识分子政策;组织科技管理干部的培训。
(十三)指导市直各部门和县(区)的科技工作。
(十四)负责驻马店市专利管理和地震工作。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科技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河南省驻马店市科技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1、科技合作科:
科技合作科负责管理本市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研究制定有关科技合作的政策措施及规章制度;负责全市科技合作项目的申报、实施和管理工作,以及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人才、项目、资金等工作;负责对外科技宣传工作。
2、农业科技科:
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促进农村科技发展的政策、规划和实施;组织协调农业方面的科技攻关计划、星火计划实施;选育新品种,开发新技术;组织指导农村重大支柱产业的科技示范与推广;指导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的建设,协同有关部门推动农村科技进步;负责农村科技扶贫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监察人事室:
负责市纪检会、监察局交办的各项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委机关国家公务员、工勤人员和直属单位领导干部的管理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研究制订委系统的机构编制、人员和劳动工资等方面的具体规定及实施措施;负责委机关国家公务员的年度考核、录用调配、任免、职工教育培训、人事档案管理、劳动工资以及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4、高新技术科:
在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贯彻落实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积极主动地做好高新技术科的各项工作。
一、制定全市高新技术产业总体规划,组织企业申报河南省高新技术产品和高新技术企业,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组织企业申报省、市工业攻关计划项目,用高新技术提升和改造传统企业;组织企业申报河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贴息项目;组织中小企业申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推动中小企业快速发展;组织有关企业申报河南省制造业信息化示范企业、技术服务中心;负责全市高新技术产业统计年报工作。
二、贯彻落实《河南省发展民营科技企业条例》,推动全市民营科技企业快速发展;组织企业申报河南省科技企业,快速发展民营科技企业;负责科技类民办非企业机构的审查工作;负责全市民营科技企业(机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推荐工作;负责民营科技企业统计年报工作。
5、社会发展科技科:
负责软科学研究的计划、管理以及科技方面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负责科教兴驻的日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全市促进社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组织实施社会发展方面的重大科技攻关和促进社会发展的综合示范工作;协调涉及人口、资源、环境、减灾、医疗卫生、社会发展等科技工作;负责研究制订全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规划和计划,牵头组织、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全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建立、健全科普工作的政策法规体系和支撑服务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地开展科普工作。
6、科研管理科:
研究制订科技成果管理的政策和措施,负责管理全市科技成果的鉴定、登记、统计、奖励和推广工作;组织申报国家和省级奖励;负责科技发明奖评审工作,指导协调发明创造工作;负责全市科技档案的管理和科技成果保密工作;组织重大科技成果推广示范工作;负责全市各类科技奖励工作,筹措管理和使用市科技进步奖奖励基金;负责科技成果及其技术性无形资产评估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7、综合计划科:
负责制订全市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和协调科技攻关计划、高新技术研究发展计划、重大基础项目计划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星火、火炬、成果推广、社会发展等科技发展计划;负责开辟科技专项经费、筹措科技发展基金;负责市科技局管理的科技三项费用、科技专项经费、科技发展基金的使用和管理;监督指导有关单位按政策规定提取科技经费,会同有关部门按排科技贷款计划;负责全市科技统计和统计分析工作,牵头组织科技三项费回收工作;培育发展科技示范企业,会同有关部门推动企业科技进步。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8、办公室:
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重要文件起草、重大问题与信息调研、文书档案管理和信访、保密、催查办、责任目标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的综合协调、规章制度的制订和房地产、车辆、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的监督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费医疗、计划生育工作;完成市政府及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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