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驻马店市建设委员会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有关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法规、政策;制订有关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进行行业管理;参与编制全市城市规划、村镇规划、住宅和房地产业中长期规划。
(二)负责全市城市勘察设计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负责城市I程建设设计的审批、管理工作;承担对历史文化名城相关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指导和管理城市规划区内的园林、绿化及生物多样性工作;指导全市重点风景名胜区的建设和保护工作;管理城市建设档案。
(三)组织推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有关标准定额;组织实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经济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工期定额、建设用地指标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 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
(四)指导全市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指导和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以及工程质量和安全; 贯彻执,行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的法规和规章;监督建筑行业的资质认证;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对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五)指导和管理全市城市村镇建设、市政设施、公共客运、市容和环卫工作;指导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与保护I作;指导城市供水、节水、城市排水、污水处理、燃气、热力工作;指导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六)负责城市拆迁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有关城市拆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七)负责全市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建设I程的抗震设计规范工作;指导和管理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八)负责全市城建监察工作;协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建设违规违法案件。
(九)拟定并实施全市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成果推广,指导重大技术引进和创新及建筑节能工作。
(十)拟定全市建设行业人才培训规划,负责全市建设行业职工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十一)管理全市建设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指导企业开拓外地建筑市场。
(十二)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负责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执业资格的管理工作;负责委机关退离休人员管理与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退离休人员管理工作。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河南省驻马店市建设委员会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会议组织、对外联络、新闻宣传;负责机关文秘、机要、保密、档案、调研、信息、保卫、催办、查办工作;管理城市建设档案;负责建设行政执法、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指导全市建设系统法制工作;指导全市城建监察工作;协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重大建设违法案件;负责城建监察队伍的装备管理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人事、劳动和机构编制工作;监督实施建设行业工程劳保费标准和职业技术标准、规范;负责实施建设行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标准和技术职称标准;起草编制建设系统教育发展规划,管理建设行业职工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机关退离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人员出国政审的有关具体工作;指导行业表彰和社团管理工作。
(三)计划财务科
负责编制建设行业的中长期规划及所属单位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负责行业技术引进、利用外资及行业统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工作。
(四)建筑管理科
贯彻执行国家、省建设行业的产业政策和有关法规,指导和规范全市建筑市场;研究拟订全市建筑业、工程招投标、建设监理、工程质量管理、工程安全生产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和规,章制度;拟定全市建设监理、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工程检测试验、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协调对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建筑装饰企业、建设监理单位、建筑制品企业资质的监督管理;贯彻施工和监理等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标; 负责立项后的国家、省和市重点建设项目中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工程的组织实施及后评价工作;指导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工作,负责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管理;监督实施全市各类工程建设经济定额、建设项目评价办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建设工期定额、建设用地指标和工程造价管理的规章制度;拟订地方工程建设标准、建设产品标准、指导建设产品质量认证工作,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
(五)勘察设计管理科
制订全市勘察设计行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全市工程建设、城乡建设勘察设计工作;负责对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单位的资质管理与监督;指导监督全市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抗震设计规范工作; 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贯彻勘察设计咨询业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标准;参与人防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的编制及重大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 贯彻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产业技术政策,组织实施重点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管理行业科技成果;拟订全市建筑节能推广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六)城市建设管理科
研究拟订全市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城市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燃气、热力、道路、桥梁等市政设施、公共客运、市容、环卫工作;指导城市规划区内园林、绿化和生物多样性工作; 负责拆迁管理工作;指导全市风景名胜区的建设工作;会同文物部门对历史文化名城进行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指导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指导城市采水、管网输水、用户用水中的节约用水工作并接受水利部门的监督;贯彻执行城市建设行业的技术标准和市政公用等城市建设企业资质标准;指导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七)村镇建设科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建制镇、集镇和村庄建设的政策、法规,组织编制村镇建设中长期规划;指导村镇建设;组织国家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和。省重点镇的建设;指导村镇建设用地管理与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工作;指导受灾地区的村镇重建和国家大型建设项目地区的村镇迁建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和机关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
(八)政策法规与城建监察科
负责建设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指导全市建设系统法制工作: 指导全市城建监察工作; 协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重大建设违法案件等工作。
(九)科学技术科
贯彻执行国家、省建设行业的科技发展规划和产业技术政策;组织实施重点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编制技术引进计划;组织科技合作项目的实施及引进项目的消化、吸收、创新工作;管理行业科技成果;拟订全市建筑节能推广的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建设信息服务中心
发布建设信息、宣传驻马店建设工作;提供法律法规和政策等信息查询;开展电子政务;为企业搭建信息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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