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畜牧局职能介绍: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发展畜牧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拟定全省有关畜牧、兽医、兽药、饲料工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
2、负责拟定全省畜牧业发展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按照审批权限,负责畜牧业基地、项目的审查(审定)、论证、申报、指导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畜牧、兽医、兽药、饲料行业的外事外经联络、协调工作。
4、负责全省畜禽防疫、动物及其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卫生检疫检验、兽医医政、兽药药政、兽医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5、负责全省种畜禽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饲草饲料资源的开发及草场建设、保护和监理工作。
6、组织拟定种畜禽、兽医、兽药、饲料的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
7、研究拟定全省畜牧业科技、教育、培训、技术推广规划,组织重大科研课题的技术攻关和重大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工;负责全省畜牧兽医科技推广队伍建设和基层畜牧兽医站的宏观管理;负责畜牧业服务体系的建设管理;负责畜牧环保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指导联系学会、行业协会工作。
8、负责全省畜牧业结构调整、资源开发、区域生产、信息工程、市场体系建设、产业化经营的研究、规划和组织实施工作。
9、承办省政府和农业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河南省畜牧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负责组织协调各处及直属单位的工作;负责人事、劳资、科教、宣传、外事、信访、老干部管理等工作;负责文秘、信息、机要、档案工作;负责局机关日常行政管理、后勤服务和接待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筹备工作。
二、计划财务处
负责组织编制畜牧业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管理全省畜牧业基建投资和事业经费,拟定预算和编制上报决算,检查和监督使用结果;负责统计和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种畜禽场的经营管理,指导畜牧业企业财务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管理工作;负责世界银行、亚行等外资引进的有关工作;负责项目申报、实施和管理工作。
三、畜牧处
起草畜牧业地方性法规和实施办法;拟定畜牧业的区域规划和畜禽改良规划;负责畜牧业结构调整工作;指导畜牧业生产;主管种畜禽及畜产品的质量标准,依法对种畜禽生产经营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全省畜牧业商品基地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畜牧业环境保护工作。
四、防疫检疫处(河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动物疫情控制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动物防疫、检疫有关法规、政策和技术规范;负责组织制定全省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动物防疫检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组织实施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负责兽医行政执法和技术支持机构的归口管理工作;承担省政府重大动物疫情控制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饲料处(河南省饲料工业领导小组办公室)
贯彻执行饲草、饲料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对饲料工业进行行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订饲料工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法规、重大技术措施;主管产品质量标准审定并监督执行;负责饲料行业的重大技术改造,按照权限审发生产许可证。协助组织我省饲料质量监测和检验工作。
六、医政药政处
负责组织落实兽医、兽药、兽医医疗器械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官方兽医、执业兽医的培训、资格认可和管理工作;负责兽医医政相关管理工作。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省兽药工业发展规划;负责兽药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兽药质量监测检验体系建设规划;负责兽药广告的审批管理工作;负责兽医微生物菌毒种管理工作。
七、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处
负责草拟全省畜牧兽医法规、规章;组织实施全省畜牧、兽医、饲料行业的标准化工作;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省畜产品质量监测检验体系建设规划;负责全省无公害、绿色、有机畜产品的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组织协调全省畜牧业生产资料市场的打假整治工作。
八、外资项目管理办公室
1.负责世行、亚行项目的申报、组织和实施工作
2.负责外资项目引进和指导工作
3.负责对外经济联络和合作交流
4.负责与省直外资管理机构的业务联系
5.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河南省畜牧局职能介绍】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