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机构编制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相关政策规定。推进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
(二)研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相关领域涉及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协调有关专项改革事宜。
(三)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审核市委各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和县(市)区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和协调县(市)区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四)统一管理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
(五)协调市委各部门、市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调整,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市级党政部门与县(市)区之间的职责分工。
(六)审核市委各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市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办事项、联办事项、工作制度、目标责任;审核各县(市)区党政工作部门的设置与调整及县(市)区、乡(镇)党政机关的人员编制总额。
(七)拟订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市直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的审核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指导并协调县(市)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八)监督检查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九)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组织人事管理的配合制约机制,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负责全市机构编制统计工作。
(十)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编制审核并办理入减编手续;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拟订政策性安置人员年度安置用编计划。
(十一)研究拟订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政策规定和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机构编制信息管理系统、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河南省洛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综合科(人事科)
协助办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和督办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公文核稿、政务信息、宣传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后勤接待和固定资产管理等有关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全市机构编制统计工作;负责本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劳资以及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围绕编办重点工作开展全局性、长远性研究和专题调研。
(二)行政机构编制管理科
研究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统一管理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群众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审核市直各部门和县(市)区的行政机构改革方案,研究协调市直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审核市直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群众团体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办事项、联办事项、工作制度、目标责任事项规定,并跟踪了解落实情况。按照规定做好市直机关限额内机构更名、编制调整等机构编制日常性、程序性管理工作;审核县(市)区副科级及以上行政机构设置、领导职数;审核县(市)区党政机关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乡(镇)街道党政群机关的人员编制总额;负责行政、政法专项编制的分配、管理;负责市直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群众团体机关进人用编审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拟订政策性安置人员年度安置用编计划;研究管理体制机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对管理体制创新、机构改革和编制管理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市直行政机关机构编制统计和实名制管理工作。
(三)事业机构编制管理科
研究拟订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负责事业单位改革和管理的具体工作;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控制计划、机构编制标准和人员结构比例;审核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审核市直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负责申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责的审核工作;审核县(市)区副科级及以上事业机构设置、领导职数和乡镇事业机构设置;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拟订政策性安置人员年度安置用编计划;负责市直事业单位军队转业干部编制的审核管理工作;负责市直事业单位进人用编审核工作;负责市直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统计和实名制管理工作。
(四)监督检查科(首问服务科)
监督检查全市各级各部门贯彻执行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情况;受理违反机构编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纪律的检举和投诉,负责机构编制信访工作和12310举报电话受理工作, 调查核实违规违纪行为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和绩效考核工作;负责领导干部机构编制责任审计工作;负责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用编备案工作,指导县(市)区机构编制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县(市)区机构编制数据统计和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与纪检监察等部门间的协调配合。
对来访、来电、咨询、查询或业务办理单位和人员实行首问负责,全程进行协调服务;给予办事人员明确的介绍、答疑或指引等服务,一次性告知相关办事程序;协调相关科室按照有关程序和承诺办结时间进行办理并全程跟踪督导;对当事人反映问题、请办事项的处理结果或意见归档保存。
(五)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科
贯彻落实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办理事业单位的设立(备案)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依法保护事业单位法人与登记事项有关的合法权益;审查事业单位法人的年度报告并作出相应处置;公开事业单位的年度报告内容、年检结果和重要事项;对事业单位法人绩效进行评估;监督事业单位按照规定办理登记和提交年度报告、按照登记事项从事活动;制止和查处违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的事件;收集、整理、保管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并按规定提供档案查询服务;对县(市)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的登记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机关党组织。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青、妇工作。
机构编制信息中心。机构编制信息中心为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属正科级财政全供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的维护、更新和日常管理;负责机构编制计算机网络建设、维护和管理,保证网络平台畅通;承担有关信息的汇总、整理及统计工作;负责全市政务和公益专用中文域名注册的登记、申报办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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