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平顶山市交通运输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承担涉及全市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全市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二、组织拟订全市公路、水路等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全市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全市道路、水路运输有关规定、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道路客运豚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
四、承担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以及船舶与渡口、码头等设施安全保障、危险品运输监督、航道管理等工作。
五、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省、市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全市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负责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保值增值监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与交通行业有关的投资、信贷和其他相关规定。
六、承担全市公路、水路的建设养护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的招投标、勘察设计、造价定额、建设施工、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及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的管理与维护。
七、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抢险救灾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市高速公路及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
八、组织协调全市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九、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工作。
十、制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措施和科研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科技实践与开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十一、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引进利用外资、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及交通扶贫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河南省平顶山市交通运输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工作,负责值班、文秘、政务、信息、催查办、机要、保密、计划生育、档案编史修志工作;负责组织接待、协调全系统的信访工作;组织交通行业综合调研工作和起草局本身的报告、综合性文件;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承办工作;负责局机关房地产、水电、后勤服务工作,负责行业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局机关的卫生管理工作。
二、人事劳动科
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干部教育等工作;负责全系要才队伍建设和人才交流与管理工作。
三、综合规划科
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市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承担有关协调工作;参与拟订全市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承担有关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审核工作;提出国家、省、市有关专项资金投资政策和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承担或参与全市公路、水路工程设计与审;承担公路标志标线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行业的统计、预测、信息工作;负责交通扶贫、设备综合管理工作。
四、建设管理科
参与制定全市交通行业工程建设项目的行业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市交通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的审查、审批、报批、监督、协调工作,负责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质量监督、建设监理、招投标、工程定额、工程验收,指导和监督公路养护工作;培育管理交通工程建设市场,负责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市交通科技、制订行业科技、负责交通科技项目的申报、立项和实施,负责
五、运输管理科
承担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负责与有关部门建立综合运输体系协调机制;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标准协调工作;参与制订全市运输行业的中 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指导全市运输线路、营运车辆、交通枢纽、运输场站等管理工作;执行全市物流业发展有关政策和标准,按规定指导物流市场管理工作;指导车辆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和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承担指导道路客运、汽车出入境运输管理工作。
六、财务科
拟定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有磁投融资政策监督执行交通运输行业财务会计规章制度;负责专项资金、预决算、政府采购、资金引进、信贷有关工作;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财务及资产监管、内部审计工作。
七、政策法规科
管理监督全市交通行业法制工作;指导监督行业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证件的审查、报批工作;管理监督交通运输经济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实施;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交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仲裁工作;负责交通系统成人教育、岗位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机关、局属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八、行政审批服务科
负责本单位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办理和送达,协调处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办理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九、安全监督科(应急办公室)
组织实施全市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政策和应急预案;承担有关道路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指导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
十、路政管理科(市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办公室)
执行公路路政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负责全市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路政管理以及超限运输治理工作;承担高速公路及重要干线公路运行监测和协调,参与实施交通管制;指导公众出行路况信息服务和咨询工作;组织实施绿色通道、抢险救灾、农机跨区作业等通行减免工作。
十一、平顶山市交通战备办公室
组织协调全市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十二、老干部工作科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十三、局直单位党委
负责机关及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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