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焦作市国家保密局职能介绍:
一、承办市委保密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依法履行保密行政管理职能。
二、贯彻执行《保密法》及其法规和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省委保密委员会及国家保密局的工作部署。
三、研究全市保密工作的重大问题,制订全市保密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参与起草全市性的保密规范性文件。
四、指导、协调全市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各县市区的保密工作,监督检查《保密法》及其配套法规的实施。
五、组织保密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查处泄密事件,组织或参与重大泄密事件的查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泄露的国家秘密采取补救措施。
六、组织、指导全市保密宣传教育工作,制订宣传教育计划;组织业务培训,开展保密理论研究。
七、处理涉外保密事务。
八、负责全市保密技术工作的宏观管理,指导、检查通信(密码通信除外)和办公自动化的保密工作;负责保密技术成果的推广和应用。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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