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濮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介绍: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衔接各种区域性规划、各主要行业和部门的行业规划和专项规划;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研究分析全市经济形势,对经济运行形势进行监测、预测和预警,提出调控的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负责日常经济运行的调节,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三)负责汇总和分析全市财政、金融方面的情况,参与研究贯彻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研究提出促进融资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管理企业债券发行,衔接企业上市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政策和价格政策,制定和调整市管重要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综合分析财政、金融、产业、价格和投融资政策的执行效果,监督检查产业政策、价格政策的执行。
(四)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以改革开放促进发展的建议,指导和推进全市经济体制改革。
(五)提出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总规模和投资重点,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安排市财政性建设资金,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使用方向和市政府政策性投资公司固定资产投资活动;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负责全市利用国外贷款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使用方向,监测债务安全情况;安排市政府出资的建设项目、重大建设项目和重大外资项目及企业境外用汇投资项目;指导信托业、证券业和创业投资的发展;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指导全市招投标工作;负责市政府投资项目和重要基础设施项目概算、预算和设计审查;负责全市重点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和稽察工作。
(六)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制定和实施产业政策;指导工业发展,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组织制定工业总体发展规划、行业发展规划;拟订基础产业发展规划;推动高技术产业发展,实施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的宏观指导;指导引进的重大技术和重大成套设备的消化创新工作;研究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农村经济发展专项规划和政策;研究提出服务业的重大政策,协调服务业发展;组织研究城镇化战略,协调、指导全市城镇化工作。
(七)研究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负责全市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调节;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并根据经济运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及时与省衔接调整进出口总量计划;管理全市粮食、棉花、药品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市级储备;研究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协调流通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
(八)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与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九)提出全市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规划,组织实施区域经济合作;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规划,提出资源节约综合利用政策,协调生态建设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研究和协调全市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环保产业工作。
(十)研究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政策建议;协调多种所有制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
(十一)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协调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
(十二)研究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投融资、对外开放的有关行政法规和规章,参与有关法规、规章的起草和实施。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河南省濮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协助委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政务信息、档案管理、办公自动化、建议与提案办理、来信来访处理、保密保卫、机关财务、行政事务等工作。
二、人事科
负责委机关的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委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培训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和指导委属事业单位及代管单位的人事业务工作;负责委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
三、国民经济综合科
综合分析全市经济形势,对全市经济形势进行预测、预警,提出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对策建议;组织研究提出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出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结构调整、稳定物价等经济调控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协助做好县(区)和市直部门责任目标的协调工作。
四、政策法规科
研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改革开放中的重大问题;安排重大调研活动;协调多种所有制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审查或征求意见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草案的协调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投标工作;负责工程咨询和相关招标代理等投资中介机构的资格认证工作;负责委系统的普法和相关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
五、发展规划与地区合作科
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编制环保、土地年度计划;推动地区间经济联合和协作,拟定和落实区域经济合作协议和计划;办理利用内资进口国外设备减免关税及技改项目减免所得税的确认事宜;组织提出限制和淘汰的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指导目录;研究提出服务业的重大政策,协调服务业发展。
六、固定资产投资科
测分析和调控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提出地方性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安排市级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编制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年度投资计划;指导市政府政策性投资公司固定资产投资;引导民间资金投向;指导城镇化工作,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办理城市基础设施、公检法司、重点城镇建设项目事宜;负责政府性投资项目的预算审核;监督政府出资、担保及使用政策性贷款项目的招投标。
七、工业科
分析全市工业发展情况,拟定全市工业发展战略、专项规划、年度指导性计划;拟定全市工业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措施;负责全市重点企业和大型企业集团的培育和发展,拟定相关政策措施;组织指导全市重大工业项目的实施;指导引进重大技术和重大成套装备的消化创新工作。
八、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
拟定地方国民经济动员法规、制度;根据国家、军区要求和军事需求,制定和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计划,编制国民经济动员预案;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潜力调查;管理本级财政安排的国民经济动员各项经费,按权限审批国民经济动员项目。
九、农村经济发展科(挂市以工代赈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提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编制农业、水利、林业、畜牧、气象等行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组织编制以工代赈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扶贫开发规划;编制和呈报全市生态建设规划和农业商品基地建设规划;审批和上报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及农村小城镇建设项目;负责以工代赈项目的呈报、审批、验收;直接参与以工代赈资金及各级配套资金的管理。
十、社会发展科
提出全市社会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协调教育、人口、就业、劳动、文化、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旅游、政法、民政、社会保障等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政策;办理社会事业投资项目的审批和上报事宜;会同人事、教育部门搞好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安置工作;研究编制就业规划,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
十一、设计审批科
研究制定全市建设项目设计审批的政策规定,负责基本建设项目工程设计、初审呈报工作;负责省委托项目、市级财政性投资项目、担保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的工程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以及项目概算、预算调整等审查、审批事宜;指导监督政府投资项目的设计招标,协调与建设工程造价有关的标准、计价的制订和执行;指导工程咨询业务。
十二、财政金融贸易科
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运行形势;负责市场体系的改革和发展;办理市场建设投资项目立项事宜;负责企业债券管理,衔接企业上市工作;负责全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调节;管理粮食、棉花等重要商品的市级储备;负责粮食、棉花进出口配额分配并协调相关政策;研究提出和落实现代物流发展规划。
十三、对外经济科
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与检测;提出利用外资规划,提出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规划及项目审批;负责全市对外合作项目库建设;办理外商直接投资项目的核准和上报;负责外资设备进口免税确认的有关事宜;负责企业境外投资项目上报。
十四、高技术与信息发展科
研究高技术产业、产业技术和信息化发展动向,提出全市高技术产业发展和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政策措施、重点领域和相关建设项目;组织可促进和带动国民经济素质提高的重大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和重大成套装备的研制开发;协调高技术产业、信息化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管理市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办理全市高技术产业和信息化建设项目有关事宜。
十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科
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指导和推进总体经济体制改革;组织和拟定综合性的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审核有关专项改革方案,针对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超前的改革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参与和指导关键领域改革方案具体实施等任务。
十六、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科
拟定全市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发展新能源的政策和办法;编制全市企业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环保产业等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综合利用企业、热电联产和综合利用发电企业的认证、推荐工作;推进以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和设备改造;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环保产业发展工作;指导全市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专项工作。
十七、机关党委
组织党员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协助党委书记做好党员思想、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负责新党员的发展,教育与日常管理工作;按规定做好党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工作;指导基层组织五好支部创建工作;组织工、青、妇参加一些有益活动,搞好精神文明建设;配合人事做好机关干部考核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十八、纪检(监察室)
负责协助委党组抓好机关及委属单位干部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信访工作。
十九、离退休干部工作科
负责组织拟定老干部工作计划,做好委机关离退休人员的工资、保险、福利、医疗等服务工作;组织老干部参加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和有利于社会经济发展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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