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辽源市粮食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粮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全市粮食经济发展战略及中长期规划,研究产业结构调整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全市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任务。负责全市粮食流通调控的具体工作;保障军粮供应。
(三)建立健全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体系。负责对全市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检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
(四)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拟订行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战略的意见;指导粮食流通的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组织开展粮食流通的交流与合作;负责全社会粮食流通及加工的统计工作。
(五)拟订全市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市粮食流通、仓储、加工设施建设规划;研究提出有关粮食流通设施市级投资项目的安排意见和建议。
(六)管理粮食财务。指导和监督全市粮食企业贯彻实施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承担粮食财务统计工作;指导和实施粮食企业审计工作;管理所属粮食企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
(七)认真做好粮食收购资格审批工作。依据有关规定,审核并批准粮食收购资格;组织粮食收购资格年度审核。
(八)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监督并指导全市粮食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行风建设;抓好系统的工会、共青团、妇女等工作。
(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吉林省辽源市粮食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对外接待、后勤保障、车辆调配等日常事务工作;承担综合性材料、信息、督查、保密、卫生、计划生育、安全保卫、信访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和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
(二)财务审计科。
指导监督粮食企业贯彻实施会计制度和财政、金融、税收政策;规范粮食企业财务会计管理;汇总国有粮食企业财务报表,监测粮食行业经济运行;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审计工作,监管直属单位国有资产;指导粮食企业内部审计。汇编粮食财务统计报告和会计决算。
(三)业务管理科(监督检查科、行政审批办公室)。
拟订全市粮食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农村粮油集贸市场建设;监测城市成品粮价运行情况;承担全市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有关工作;承担粮食流通统计汇编上报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做好粮食宏观调控工作;组织储粮先进技术的研究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指导农户科学储粮;负责粮食仓储设施和基建投资统计;拟订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管全市粮食流通市场。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粮食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粮食管理方面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管理和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论证、审核等相关工作;负责有关行政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管理;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由粮食部门承担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
(四)综合开发科。
指导和推动粮食产业化及粮食科技进步工作;负责粮油加工业行业管理及相关统计工作;承担粮食行业科技管理、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新技术推广工作;负责系统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负责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粮食企业改革改制工作;负责粮食行业协会有关工作。
(五)党委办公室。
负责市属粮食系统党的组织、思想、作风建设;负责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按干部管理权限,拟订干部考核、选拔、录用、调配、奖惩的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系统的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市属粮食系统党的宣传工作、统战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及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管理指导市属粮食系统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机关党务工作;负责系统纪律检查、行政监察、执法检查及行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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