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财政局职能介绍: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财政、税收方针、政策、法规,研究制定全县财政、税收中长期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及相关政策;参与制定全县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和执行县乡分配政策。
2、起草全县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制定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章制度;拟定全县彩票管理制度、发行额度,监督彩票发行。
3、编制年度县本级预算草案并组织预算执行;编制汇总全县预算;受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县级及全县年度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管理全县各项财政收入、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有关政府性资金。
4、根据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财政预算安排,确定全县税收收入计划。
5、管理县级财政公共支出;拟定和监督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政策指导和监督管理;制定需要全县统一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监督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制定并监督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
6、办理和监督县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县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做好农业综合开发工作。
7、管理县财政社会保障支出,拟定全县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8、贯彻执行政府内外债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管理和监督县政府的国内外债务,承担国家、省有关部门或银行对我县转贷的外国政府贷款、世界银行贷款、亚洲开发银行贷款以及项目的评估、管理等业务。
9、贯彻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政府总预算、行政事业单位及行业会计制度;管理和指导全县会计工作,制定会计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负责会计委派制度试点工作。
10、监督各乡镇的财务收支和县直各部门的财务活动;监督检查全县财政税收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对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进行检查和处理;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指导和管理全县罚没工作。
11、制定财政干部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全县财政人才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12、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财政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1、人秘科:
负责局机关及事业单位的人事教育、劳动工资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职工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政务工作和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工作;管理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联系电话:83228442。
2、预算科:
编制全县财政预算草案;负责财政资金调度;研究和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人代会批准的年度财政预算;制订县对乡镇的财政体制;协调国税局、地税局及有关部门抓好组织收入工作。负责财政资金拨付和财政收支决算工作。负责城建部门的财务管理与城市基础建设支出管理。负责政府债务管理工作和财政收支的会计核算工作。
3、文教行政科
负责掌握全县行政、政法、科教文等部门的业务基本情况,并参与行政、政法、科教文等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负责制定行政性、事业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确定行政、政法、科教文等部门的支出标准;研究提出财政支持项目,组织可行性分析论证,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管理办法;审核行政、政法、科教文等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
4、经济建设科
负责掌握全县经济建设等部门业务的基本情况,并参与经济建设等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负责与县有关部门在财政投资领域的政策协调和项目安排;研究提出财政支持项目,组织可行性分析论证;审核经济建设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
5、农业科
负责掌握全县农业等部门业务的基本情况,并参与农业等部门行业发展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参与管理和分配财政扶贫资金和重要救灾防灾资金;管理扶贫等政策性支出专项贷款贴息;管理农业企业财务;会同有关部门办理农牧业税特大灾情减免;会同农业等部门研究提出财政支持的项目,组织可行性分析论证;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审核农业等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组织全县水利基金的划转、征收和使用管理。
6、社会保障科
负责掌握全县社会保障等部门业务的基本情况,并参与社会保障等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参与编制全县社会保障预算草案;研究提出财政支持的项目,组织可行性分析论证;对专项资金跟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资金到位情况;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审核社会保障等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
7、企业科
负责掌握全县粮食、贸易、工业等部门业务的基本情况,并参与粮食、贸易、工业等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负责管理国家粮食等专项储备资金和粮油价差补贴;拟定粮贸工业企业的财务制度、管理办法和分配政策;管理有关财政补贴、专项资金和补助经费;研究财政支持的项目,组织可行性分析论证;对专项资金跟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审核粮食、贸易、工业等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
8、会计科
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研究提出全县会计改革的政策建议;贯彻实施会计法规、准则和制度;组织管理会计从业人员的资格考试工作;负责全县会计职称考试的有关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县会计电算化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县社会审计工作;负责全县会计委派制度试点工作。
9、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在县政府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研究提出财政支持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组织可行性分析论证;负责管理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资金;及时回收各种有偿资金;对专项资金跟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以及项目验收工作。
10、国有科
负责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国有资产变动的审核、确认;参与企业改革中的清产核资、产权界定及资产评估工作。
11、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政策指导和监督管理;负责对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购管理和监督;编制政府采购的中长期计划及年度预算;审批管理政府采购资金;按规定做好专控商品的控购审批。
12、财政监督检查科
拟定财政稽查的政策和制度;监督全县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全县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依法查处重点违反财经纪律和打击报复案件;监督局内各科室在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执行财政法规、政策和制度的情况;监督局属单位财务收支管理情况;牵头组织对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检查工作等。
13、非税收入管理科
负责规范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和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彩票资金管理工作;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理和财政票据管理工作;负责非税收入稽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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