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司法局职能介绍:
(一)负责党和国家关于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监督执行;组织起草司法行政地方性规章;拟订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县普及法律知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普法宣传、依法治理工作。
(三)负责抓好基层司法所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管理、指导人民调解工作。
(四)指导和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五)负责监督和管理公证、律师工作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六)指导和监督全县法律援助和政府法律顾问团工作。
(七)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县司法鉴定工作。
(八)负责监督和管理全县法律服务市场。
(九)负责组织抓好全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十)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警车装备的管理工作。
(十一)管理并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工作。
(十二)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司法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综合科
负责机关政务运行和各项管理制度的起草并组织实施;负责以部门名义下发文件;负责印信管理、会务接待、秘书事务、文书档案、保密、保卫工作;负责固定资产、财务、装备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调配、工资管理、机构编制、培训、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全局政务信息、文字综合、岗位目标考评工作;负责全局政(行)风和软环境建设工作。
(二)法律服务监督指导科
负责指导和监督公证、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工作;管理全县法律服务市场;负责公民接受委托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审查登记工作;负责相关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负责组织法律服务人员业务培训。
(三)基层工作指导科
负责指导和管理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规范化建设;指导人民调解工作;负责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人员业务培训、基层调解干部培训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四)法制宣传教育指导科
拟订全县普法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县工作的调查研究和普法的培训工作;负责法治农安的创建工作。
(五)社区矫正工作办公室
指导和监督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拟订社区矫正工作发展规划、有关规定和制度,并指导实施;负责审核、呈报社区服刑人员的行政奖励和司法奖励;指导和监督全县帮教安置工作;拟订全县帮教安置工作发展规划、有关规定和制度,并指导实施;指导创办过渡性安置实体;协助各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帮教安置工作。
【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司法局职能介绍】相关文章:
★ 四川公务员考试—时事政治热点评析:食品永不过期 消费者权益谁来保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