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春市德惠市地方税务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实施细则;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有关地方税收的具体措施;
二、承担本市地方税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责任,力争税款应收尽收。
三、负责税收理论和政策的综合性调研;组织税收宣传和开展税务咨询工作,负责有关税务行政处罚。
四、组织实施本市地方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监督检查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
五、负责制定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规范纳税行为;监督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制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履行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纳税服务的义务。
六、编制本市地方税收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税收收入计划;开展税源调查,调度分析税收计划的执行情况;办理税收减免等具体事项。
七、负责制定本市地税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负责拟定和组织实施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中长期规划。
八、负责本市地税系统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财务经费、内部审计监督及资产设施管理。
九、负责本市地税系统干部职工的业务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十、承办长春市地方税务局、德惠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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