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四平市伊通满族治县交通运输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拟定并监督实施全县公路、水运行业发展的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中、长期发展计划;参与拟订物流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组织涉及全县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
(三)负责全县公路工程建设市场和公路养护市场的建设和监管工作;负责监管全县公路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负责全县公路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上级交通运输部门在伊通境内重点工程的相关协调工作。
(四)负责全县客运、货运、驾驶员培训、机动车维修、出租车运营五个市场的监管;负责水上运输监管工作;负责和监督交通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的实施。
(五)负责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工作;负责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六)负责交通市场和行业管理的行政审批工作。
(七)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
(八)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吉林省四平市伊通满族治县交通运输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负责协调处理机关日常政务、事务;负责重要工作的督办;负责起草交通工作总结报告、文件、请示;负责文书、档案、保密、信访、安保等工作;负责系统内人员调配、劳动工资、复员军人接收、职工教育、职称评聘、人才交流、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工作;负责信息化管理工作;负责计划生育、爱国卫生工作;承担突发事件和重要信息发布工作。
(二)财务审计科
负责全系统财务计划、预算的执行和决算及财务收支情况的监督;负责企事业单位的财务审计监督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负责交通项目融资专项资金拨付、使用、监督和预决算工作;指导行业和国有企业的资产管理和财务会计工作。
(三)法制科(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交通系统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负责交通系统安全监察管理工作;负责法律诉讼相关工作;根据国家有关交通运输行业工作的法律、法规,承办交通运输行业管理方面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行政应诉;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认证、审查、审核和上报等相关工作;负责行政许可证照的发放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和管理;负责指导企业的改制工作;承担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负责指导城市公共客运的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重点物资运输,紧急客货运输;负责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和应急预案工作;监测重点部位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四)综合计划科(交通战备办公室)
组织编制上报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计划和有关计划,承担有关协调工作;组织拟定公路、水路等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参与拟定物流业发展规划,负责研究拟定全县公路、水路行业战备规划和国防交通保障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承担按规划建设项目的相关工作;负责交通行业的信息引导工作;承担涉及交通运输行业的环境保护和新农村建设的相关工作;负责协调相关部门涉及交通建设的相关工作;承担重点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
(五)工程建设管理科
负责全县重点工程的立项申报、质量监督和行业管理工作;完善交通建设诚信体系,维护交通建设市场秩序;负责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和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相关工作;负责交通产业开发及管理工作;组织调查处理交通基础设施重大质量事故;指导公路养护、渡口、船道的维护工作。
(六)党委办公室
负责指导本系统所属基层单位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所属单位领导干部的考核、任免;协调本系统基层单位党组织设立的申报、审批及其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党费收缴、党员统计和党籍、党龄受理,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及党员出境审理;负责指导本系统基层单位统战、工会、共青团和妇女工作;负责教育、检查、监督本系统基层党组织及其党员干部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及其遵守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廉洁从政;负责检查、处理党员干部违纪案件,提出对党员干部处分决定及免予处分建议,受理党员干部的控告和申诉,保护民主权利;负责党建调研工作并提出改进和加强基层党建的意见;负责离退休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完成上级党委及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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