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松原市扶余县科技局职能介绍:
1、组织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科技方针、政策、法规。根据全县情况,研究制订具体政策措施,检督、指导全县各部门、各乡镇、各单位科技方针、政策、法规的执情况。
2、贯彻落实科技兴县、人才兴业战略方针,组织推动科技体制改革。负责全县各类科技机构的改革工作,建立和完善科技管理、科技服务等体系。组织先进适用技术的引进、示范、推广和培训工作以及各类技术经济活动。
3、研究制定全县科技发展战略。编制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订全县推动科技进步的措施并具体组织实施。
4、管理科技计划。组织全县星火计划、火炬计划、攻关计划等科技计划的申报、实施和管理。
5、管理科技成果。负责全县科技成果的鉴定、认定登记、申报和奖励,指导和协调各部门的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工作。
6、管理技术市场。组织实施《技术合同法》、《科技成果转化法》《技术市场受理条例》等科技法律、法规的实施,贯彻有关技术市场的政策规定。审批、管理各类科技机构,认定登记技术合同,组织技术交易活动。
7、管理科技情报工作。建立健全科技情报网络,搞好科技信息、经济信息、市场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交流。
8、管理全县地震工作。加强地震监测设施建设,提高地震预测预报水平。
吉林省松原市扶余县科技局职内设机构能介绍:
综合科:
负责研究制定全县科技发展战略、管理科技计划、管理科技成果、管理技术市场。
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秘、财务、人事管理及机关后勤服务。
农业信息中心:
负责农业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升级、维护管理及信息服务。
地震办:
股级事业单位,现有工作人员1人,负责全县地震监测和地震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相关预案;负责全县地震监测站、网建设,并及时、准确做好震前和震后的有关工作;负责有关防震、抗震知识宣传,负责宣传、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预案等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及有关法规、细则;对全县新建、改建、扩建和建设工程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确定抗震设防标准,依法对工程设计和施工进行检查、监督;依法对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进行检查、监督,确定抗震设防标准。依法保护地城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正常安全运行。根据《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的要求,负责指导、检查和监督本政区域内的地震应急工作。
科技情报研究所:
股级事业单位,现有工作人员2人,负责科技情报采集、研究、分析、整理、交流和推进全县科技信息网络建设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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