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延边州发改委职能介绍: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州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提出运用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州政府委托向州人大做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等重大问题的报告。
(二)负责监测全州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全州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经济调节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
(三)负责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全州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州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州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五)承担规划全州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州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国家及州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安排全州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指导和监督全州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查;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推进全州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铁路、民航机场规划、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七)承担全州除煤炭以外的能源行业管理的职能;研究全州能源开发利用情况,提出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实施对原油、天然气、电力等能源的管理,协调能源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能源节约、能源综合利用、发展新能源的政策措施,安排审核相关重大建设项目;参与全州电力体制改革等相关工作。
(八)承担组织编制全州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的责任。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及振兴延边老工业基地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九)承担全州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执行国家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国家战略物资在我州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国家粮食、棉花和糖等储备。
(十)负责全州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一)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全州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二)组织拟订全州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负责相关工作。
(十三)起草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法规草案、规章。按规定指导和协调全州招投标工作。
(十四)组织编制全州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五)研究提出全州价格总水平中长期调控目标和年度调控计划,跟踪、监测价格总水平及其结构变动的趋势,进行市场价格预警预测,提出价格调控建议;制定和调整州级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的重要商品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组织、指导全州重要商品价格的成本调查工作。
(十六)承担州国防动员委员会、州西部开发领导小组和振兴延边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具体工作。
(十七)承办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吉林省延边州发改委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承担办公室的职能,同时承担人事处的职能。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工作;承担委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接待等工作。负责委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和机构编制管理及队伍建设工作。
(二)国民经济综合处。
承担国民经济综合处的职能,同时承担经济运行调节、发展规划等职能。
监测分析全州经济形势和国内外经济发展变化,进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研究总量平衡,提出经济调节的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开展宏观调控政策评估;组织拟订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出年度重要商品平衡的总量目标和相关政策建议;提出国家重要物资储备政策建议,协调国家重要物资储备计划;起草重要文件;组织研究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和国内外经济的重大问题;承担部门应急管理、新闻发布和信息引导等工作。
提出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及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全州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提出推进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
监测全州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综合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煤、电、油、气及其他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组织应对有关重大突发事件,提出安排重要应急物资储备和动用州内国家物资储备的建议。
(三)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处。
承担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处的职能,同时承担城镇发展与改革、政策法规等职能。
研究全州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和衔接委内处室及有关方面拟订的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州小城镇综合改革和经济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小城镇建设的重大目标和相关体制改革的政策建议;负责小城镇改革试点工作。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按规定指导协调招投标工作;负责州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州政协提案的办理。
(四)固定资产投资处(行政审批办公室)。
承担固定资产投资处(行政审批办公室)的职能,同时承担延边州重点项目建设、边境建设管理等职能。
监测分析全州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州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安排中央、省和州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核重大建设项目;指导全州工程咨询业发展。
根据国家、省关于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方面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评估、论证、审核和上报等相关工作;负责有关行政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管理;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发展和改革部门承担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具体行政审批事项:1.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和限制类固定资产项目的审核。2.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审核。3.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除省、州政府投资工业技术改造项目外)的审批、审核。4.外商投资项目的审核、核准。5.商品和服务价格审批。6.州本级以上收费许可证的核发及审验。
(五)财贸金融处。
承担财贸金融处的职能,同时承担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服务业发展等职能。
分析全州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执行情况,并提出建议;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及政策建议;按分工提出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的建议,牵头推进全州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的发展及制度建设。
组织拟订全州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变化提出计划调整建议;会同有关方面管理国家粮食、棉花、食糖等储备;制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提出全州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协调有关重大政策;承担全口径外债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拟订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规划并提出重大备选项目;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按规定权限,提出外商投资重大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调整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
综合分析全州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政策建议;统筹服务业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服务业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六)地区经济处(延边州西部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组织拟订全州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大政策;推进图们江区域合作开发,编制延龙图一体化区域中心城市中长期规划、重大项目产业布局;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和环境整治规划;组织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指导地区经济协作。
负责州西部开发有关工作的综合协调,研究提出全州西部开发战略、规划、重点开发领域、重点开发项目和政策建议;负责国家、省西部开发有关政策的衔接;协调、指导、督促西部开发有关政策、规划及项目建设的落实;承担州西部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七)农村经济发展处。
综合分析全州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牧业、水利、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
(八)交通运输处。
承担交通运输处的职能,同时承担铁道处的职能。
统筹全州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协调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负责州内民航机场的规划、建设、净空协调管理以及新开通航线协调联系;研究制定交通战备的发展规划和保障方案。拟订全州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发展规划,提出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发展战略、相关政策、体制改革和专项资金使用安排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九)能源处。
研究全州能源开发利用情况,提出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实施对原油、天然气、电力等能源的行业管理,协调能源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能源节约、能源综合利用、发展新能源的政策措施,安排审核相关重大建设项目;参与全州电力体制改革相关工作。
(十)产业协调处(振兴延边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担产业协调处的职能,同时承担振兴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等职能。
综合分析工业发展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研究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统筹工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
综合分析全州高新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态势,组织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组织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统筹全州信息化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推动全州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成。
组织拟订振兴延边老工业基地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重大项目布局等建议并协调实施;承担振兴延边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编制全州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承担州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节约资源与环境保护处(生态州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担节约资源与环境保护处的职能,同时承担应对气候变化的职能。
综合分析全州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组织编制并实施生态州建设规划,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协调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和能力建设;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承担生态州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二)社会发展处。
承担社会发展处的职能,同时承担就业和收入分配的职能。
综合提出全州社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出版、旅游、政法、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
综合分析全州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推进相关体制改革,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
(十三)价格处。
研究拟订商品价格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和调整州级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商品价格;组织、指导全州重要工、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对相关行业和企业实行价格政策指导。
监测、预测、分析价格总水平变动情况并提出调控意见,提出运用价格调节基金等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稳定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减少市场价格波动的建议;研究拟订全州价格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制定、公布地方价格管理目录,拟订涉及宏观调控的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政策并组织实施;受理、承办全州重大价格的复议案件和申诉案件;指导地方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价格管理工作;指导中介机构的价格评估、签证工作。
(十四)收费管理处。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收费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制定颁布收费标准;负责全州行政事业和经营性收费项目的审核及收费价格的制定;研究提出地方政府管理的行政事业收费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地方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收费管理工作。
(十五)扶贫开发处(延边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担以工代赈、扶贫规划协调、扶贫政策法规等职能。
研究提出全州贫困地区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建议;编制并组织实施贫困地区经济开发计划和以工代赈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指导全州以工代赈工作;监督检查以工代赈计划执行情况;提出全州重大扶贫开发项目审核意见。
负责编制全州扶贫开发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村级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参与拟订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协调财政、金融部门做好财政扶贫资金和扶贫贷款的计划管理,参与拟订各项扶贫资金的分配方案,指导、监督扶贫资金的使用;负责扶贫开发情况的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全州扶贫开发信息网建设和管理工作。
组织扶贫开发重大政策的调查研究;提出全州扶贫开发有关政策和措施;负责扶贫开发执法、普法工作;拟订农村贫困人口和贫困村标准,指导全州扶贫开发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州贫困地区干部扶贫开发培训及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组织协调各级机关和单位定点扶贫工作以及社会各界的扶贫工作;承担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六)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
组织开展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稽查;跟踪检查相关行业和地方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投资政策和规定情况;组织开展对中央和省、州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安排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对违规问题,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吉林省延边州发改委职能介绍】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