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延边州敦化市民族宗教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工作的政策建议。
(二)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实施、衔接;对乡镇、街道民族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三)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组织指导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维护国家统一;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四)负责公民民族成份更改事项的报批工作。
(五)参与拟订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
(六)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措施;分析研究国内外宗教理论和宗教形势。
(七)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八)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指导和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帮助宗教团体办好宗教院校;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务。
(九)指导全市各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能、处理宗教方面的重大事件;对宗教场所的设立和重大宗教活动进行报批工作;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
(十)负责组织宗教干部和宗教教职人员的教育培训作。
(十一)承担民族宗教工作信息上报工作。
(十二)负责指导、检查、监督、管理全市的朝鲜语言文字,并全权负责全市的翻译工作。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吉林省延边州敦化市民族宗教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字综合以及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访等工作;承担联系各乡镇的具体工作;承担接待事宜;承担机关行政后勤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语文政策与有关的法律、法规;负责市级党政机关文件、会议材料的翻译工作;做好全市广告、牌匾、标语、公章等社会用语的朝汉翻译工作及对外翻译咨询工作。
(二)民族科
负责全市少数民族经济发展和民族团结进步活动;负责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表彰、创建活动;承办民族成份更改报批的具体事宜;研究民族关系重大突发事件的预警、应急机制问题,承担有关协调处理工作;承办涉及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有关事宜;承担民族统计分析及相关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搞好调查研究,上报反映我市在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情况问题,积极参与全市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实施;负责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民族企业扶持管理,依法管理和扶持民贸和民族用品生产企业;积极开展扶贫工作。
(三)宗教科
负责依法制止和打击各种非法违法活动;负责配合有关部门抵御境外宗教渗透活动;负责组织推动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贯彻实施,并承担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宗教工作干部和宗教教职人员培训规划的拟订和组织工作;指导佛教、基督教、天主教、伊斯兰教和道教团体搞好自身建设;负责宗教外事管理及宗教方面审核审批的具体事宜;负责接待处理佛教、基督教、天主教、伊斯兰教和道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来信来访。
【吉林省延边州敦化市民族宗教局职能介绍】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