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延边州汪清县林业局职能介绍: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林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负责林业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
(二)研究制定全县林业发展战略,编制全县森林培育、保护、经营、开发、利用等林业生产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组织、指导全县植树造林绿化和林业生态建设;对国营林场、苗圃、林业工作站实行统一管理;对森林景点和集体林场实行宏观管理。
(四)编制全县《森林经营方案》,组织实施全县营林生产、林木采伐、森林抚育等林业生产经营活动,依法编报执行限额采伐管理。
(五)负责全县林政管理,对木材运输、木材加工及实行管理和监督;负责全县的森林资源、林地、林权管理;负责全县林产品加工生产许可证的发放管理。
(六)指导、检查、监督、协调全县的森林防火工作。
(七)负责全县的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管理野生动植物人工饲养及合理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全县森林病虫鼠害的防治和森林植物检疫的管理工作。
(八)做好全县林业综合开发的指导工作,指导全县山区群众和林业职工依托林业从事种植、养殖、采集等兴林致富。
(九)制定和组织全县林业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负责林业新技术、新成果的开发、推广和应用。
(十)负责林业政法队伍的管理和建设:指导林业政法部门开展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工作。
(十一)指导、监督基层林业站的各项工作。搞好人员、资金等项管理。
(十二)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人事管理:负责专业培训,监察以及外事等项管理工作:开展林业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以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吉林省延边州汪清县林业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行政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全局文秘工作,协助领导起草文件,审核林业局文件,办理公文处理,收集林业信息,为领导决策服务。
2、负责局机关公务用车调度工作,保证机关用车安全,并做好车辆的维护工作。
3、管理监控机关发生的办公用品及公务接待费用支出,统一报主管局长核销。
4、负责机关业务接待工作,协助领导进行会前筹备、会中服务和会后整理工作。
5、负责机关环境卫生建设、收发管理,组织机关义务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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