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延边州汪清县审计局职能介绍:
1、对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2、对县级各部门、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3、对乡(镇)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
4、对地方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进行审计;
5、对县政府部门管理和受县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助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手指情况进行审计;
6、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7、开展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审计机关开展的审计事项;
8、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和宏观调控措施情况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9、组织实施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县属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10、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组织对国有企业、国有资产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和县级建设项目进行审计;11、对内部审计、乡镇审计进行指导和监督;对社会审计组织的审计业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组织专业培训;
12、承办审计署、省审计厅、州审计局授权的审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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