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满分100分,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负责对报考大学生村官本人任职情况进行综合考核,着重考核在岗情况、任职情况、年度考核情况、获奖情况等。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综合考核5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60分以下的评定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总成绩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在瓯海党建网、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五)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员。体检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共同组织实施。体检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经体检合格的确定为入围考察人员。
体检、考察参照2016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体检、考察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相应取消招聘计划。
(六)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瓯海党建网、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后续管理及相关待遇
大学生村官经招聘进入事业单位后,应继续留村工作3年,并在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明确。首次聘期可不再安排试用期,直接正式聘用。首聘期间不得交流到其他事业单位。
大学生村官经招聘进入事业单位后,不再保留大学生村官身份,薪酬待遇按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执行。继续留村工作期间,按大学生村官相关制度进行管理。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证明)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2.本公告相关事宜,由组织、人社部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组织部 88538082
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8538557
原标题:2017年瓯海区面向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街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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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温州市瓯海区街镇事业单位招聘大学生村官报名表.doc
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组织部
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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