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时间:海洋大数据分析(1)、海洋大数据分析(2)、海洋生态研究分析、海洋环境保护研究岗位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7月31日。产业规划、海洋生物与环境研究分析、海洋生物研究分析岗位的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
2、报名办法:一、登陆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nbhrss.gov.cn/)或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 www.nbdpc.gov.cn/)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本人简历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属于2017届应届毕业生的提供学生证、属于国境外留学未毕业人员的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近期免冠1寸照片等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473333915@qq.com,邮件主题请标明报考岗位+姓名。邮件发送后请电话联系确认。联系人:洪老师,电话:86709267。
3、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招聘单位在接收到邮件后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通知本人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将通过回复邮件的方式告知不符合的原因。
4、认定海洋大数据分析(1)、海洋大数据分析(2)、海洋生态研究分析、海洋环境保护研究岗位为紧缺岗位,报名应聘人数不足3:1时,按实际人数进入考试程序。其他岗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同一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5、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名单将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发改委网站上公布,之后电话通知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资格复审和考试的时间、地点。
(二)考试
海洋大数据分析(1)、海洋大数据分析(2)、海洋生态研究分析、海洋环境保护研究岗位将根据应聘人员的教育背景、学术成果采取择优选择人员进行面试的办法进行。产业规划、海洋生物与环境研究分析、海洋生物研究分析岗位将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加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1、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对专业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技能测试总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技能测试的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参加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后,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技能测试成绩和面试入围人选名单于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上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时间、地点。
2、资格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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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面试入围的应聘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简历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属于2017届应届毕业生的提供学生证、应聘人员属于国境外留学未毕业人员的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等材料原件以及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者,现场发放面试通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产业规划、海洋生物与环境研究分析、海洋生物研究分析岗位因资格复审未通过或放弃产生的面试入围空缺名额按照技能测试成绩依次替补。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参加面试。产业规划、海洋生物与环境研究分析、海洋生物研究分析岗位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不替补。
4、成绩
海洋大数据分析(1)、海洋大数据分析(2)、海洋生态研究分析、海洋环境保护研究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产业规划、海洋生物与环境研究分析、海洋生物研究分析岗位考试总成绩为技能测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产业规划、海洋生物与环境研究分析、海洋生物研究分析岗位总成绩相同,按技能测试成绩排序。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市发改委网站上公布,体检的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技能测试、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发改委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业家庭户转居民户登记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6709267,联系人:洪老师。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186360
原标题:宁波海洋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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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海洋研究院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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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海洋研究院
2017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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