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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财务结算中心普通雇员招聘公告

2010-06-14 | 网络

因工作需要,根据《广州市南沙区机关雇员试行办法》(穗南府〔2006〕7号)的规定并结合实际,制定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财务结算中心普通雇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安心所聘岗位工作;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责任心;

3、会计类本科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年龄28周岁以下。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0年6月12日至6月17日。

2、报名方式:报考者网上下载报名表填写好并于规定报名时间内发送到以下邮箱:kelly1004@21cn.com。

四、资格审查:

2010年6月18日由南沙区财政局依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核合格的人员,将以电话通知进入考试。

五、考试形式和方法

1、考试以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总成绩择优录取。

2、考试主要考察考生财务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

3、笔试时间拟定于2010年6月21日、面试时间拟定于2010年6月23日。笔试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毕业证书鉴定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者提供的证件、资料如有虚假,取消考试资格,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本人负责。

4、依照总成绩的高低顺序,按照招考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进入体检的考生安排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支付。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可以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六、考核、聘用及相关待遇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人单位组织考核,考核合格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广州市南沙区(开发区)机关雇员管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注意事项

1、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2、由于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应聘职位要求,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本公告由广州市南沙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4986816、39910576

附件:公开招聘雇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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