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高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佛山市高明区计划生育服务站公开招聘护士1名。根据《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明府字[2006]67号,直接点击查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报名条件
(一)招聘职位
佛山市高明区计划生育服务站护士1名。
(二)报名条件
基本条件:
遵纪守法,热爱计划生育事业;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和吃苦耐劳的服务意识,没有违法行为记录,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具备岗位所需职业技能要求。
应聘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同时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女性,3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后出生),具有护理专业大专或以上学历,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2、具有5年以上护理工作经验,并有3年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工作经历。
3、佛山市高明区户籍,能听、讲粤语及普通话。
二、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招考,经笔试、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录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8月2日至7日(上午7: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计划生育服务站办公室(高明区荷城街道文明路313号)。
(3)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含第一学历)、执业证(以上资料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个人简历(A4纸,含学习工作简历情况)、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2张(同版)。有关证件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试
(1)笔试。采用闭卷的方式,科目(内容)为护理基础理论知识、计生技术专业知识等。笔试由高明区计划生育服务站组织实施。笔试时间另行通知(以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为准),应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2)专业技能操作测试。专业技能实际操作测试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
(3)面试。面试对象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数,面试工作由高明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及区计划生育服务站组织,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考试成绩计算方法。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专业技能操作测试占40%,面试成绩占2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考试总成绩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体检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等额人数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德、能、勤、绩等方面的考核和政审。
(五)职级及待遇
经体检合格后,根据笔试、面试、考核的总成绩,择优聘用。聘任期内享受事业单位相应职级和福利待遇。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佛山市高明区计划生育服务站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788822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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