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街道社区党建工作,进一步充实基层党组织党务工作者队伍的力量,受区委组织部委托,公开招聘社区党建工作指导员1名。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计算机考试(机试)、面试、组织考察、体检、公布结果的程序进行。按笔试成绩、机试成绩、面试成绩、考察成绩4:2:3:1的比例,择优录用。
(二)报考条件
1、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2、党性强、作风正,熟悉党的基本知识,热爱党建工作,有独立工作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
4、广州市户口,男性在40周岁以下(1970年6月30日后出生)、女性在35周岁以下(1975年6月30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5、中共正式党员,党龄在3年以上,具有一定街道和社区工作经历以及党务工作和群团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报名事项
报名时间为2010年8月10日至16日(周六、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报名人员登录(http://www.hp.gov.cn/黄埔信息网)通知公告栏目,下载《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街招聘社区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表》填报。报名人员本人携带填写好的《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街招聘社区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并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小一寸正面免冠证件彩照4张,党务群团和街道社区等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资料,本人是正式党员和党龄情况的有效证明,国有单位在职人员参加报考,要有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于8月16日前到南岗街社区党建工作指导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名及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由招聘办负责通知参加考试时间。办公地址:黄埔东路3731号南岗街道办事处二楼监察室,联系电话82241207。
(四)录用和待遇
拟聘用指导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胜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社区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区同类人员有关标准执行。
附件: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街招聘社区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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