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查字典公务员网 >考研 >考研信息 >考试动态 >天津硕士生助学金每年6000元 每月25日为发放日
北京 上海 山东 江苏 浙江 安徽 吉林 福建 广东 广西 海南 天津 河北 黑龙江 山西 甘肃 湖北 湖南 河南 四川 重庆 云南 贵州 西藏 宁夏 新疆 青海 陕西 辽宁 江西 内蒙古

天津硕士生助学金每年6000元 每月25日为发放日

2014-08-04 | 网络

从天津市财政局获悉,市财政局、市教委联合制定了《天津市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天津市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对天津研究生施行新的奖助学金政策,以保证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研究生能够更好地顺利完成学业。

根据《天津市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研究生生活补贴调整为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天津所属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以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0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高校按月将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学生手中,每年按照10个月发放,每月25日为发放日(遇节假日于节假日的前1日发放)。

另外,按照《天津市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天津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市财政对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所需资金,按照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的标准以及在校生人数的一定比例给予支持。高校根据研究生收费标准、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确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等级、奖励标准和评定办法(可分档设定奖励标准)。

【天津硕士生助学金每年6000元 每月25日为发放日】相关文章:

申论作文常用的四种结构详解

天津政法干警热点时评:“错时上学”是在为教育不均埋单

四川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教育部颁发30条开学“监管令”

打造申论文章亮点标题:标题写作技巧与方法

湖北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耕地保护要杜绝“监守自盗”

【政策解读】唤醒对大自然的礼敬

提高公务员考试申论写作能力的黄金思路

2017国考报名指导:男生报考的“三优”与“三劣”

地理常识——我国湖泊旅游资源(二)

公务员考试知识——公考的录用程序

推荐栏目阅读 考研 考研信息 考试动态
网友关注
网友关注视频

行测 申论 面试

考试技巧

精彩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