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1月24日举行的江苏省2015年研究生招生工作会议上,南通大学再次被评为江苏省研究生招生管理工作优秀单位。研究生处副处长廖萍代表学校上台领奖。
近年来,南通大学严格执行国家和江苏省研究生招生相关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管理、规范程序,做好自命题管理和阅卷及复试管理工作,在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以及公平、公正、公开的基本原则的前提下,每年按时、保质、圆满地完成研究生招生任务,在省研究生招生管理工作千分考核中未失一分,获上级的充分肯定。
【南通大学再获江苏省研究生招生管理工作优秀单位】相关文章:
★ 【政策解读】《关于全面推进卫生与健康科技创新的指导意见》解读
★ 2017江苏盐城市人社局直属事业单位购买社会服务用工拟录公示
★ 关于印发江苏省连云港市市区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