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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做好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意见

2014-12-05 | 网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军训部,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三、建立完善管理服务体系

9. 建立开放、公开的聘用制度。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原则上应公平、开放、竞争和择优聘任,岗位职责、工作时间、申请要求、选聘标准、选聘程序、岗位津贴、考核方式等信息应统一公开发布,聘任、考评结果等应进行公示。以助困等为目的设置的岗位需要规定特别聘用条件的,应在发布信息时明确说明。鼓励对部分助研岗位实行跨学科、跨院系公开招聘,营造跨学科、多学科的培养环境。

10. 分类进行岗位管理和考核。根据助研、助教、助管和担任学生辅导员工作各自特点,按照工作量与工作质量相结合的原则,分别制定岗位管理和考核办法。充分发挥指导教师、任课教师在岗位考核中的作用,根据不同岗位特点合理确定指导教师、任课教师的评价意见在考核评价中的权重。综合考虑岗位性质、设岗目的和当地生活物价水平确定岗位津贴基本标准,加强对津贴发放的规范、监管。对研究生担任助教、助管和担任学生辅导员的合计工作时间,应按照不影响专业学习和研究的原则做出合理限定。

11. 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明确三助一辅管理工作服务培养、服务教学、服务学生、服务教师的定位要求。优化管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保证三助一辅管理工作与研究生培养、本科教学、学生管理等工作有机衔接、协调配合。加强支持三助一辅工作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在与培养、教学、人事、财务等管理系统有效融合的同时,面向学生、教师等提供专门的信息发布与交流服务。

四、进一步加强政策配套和条件保障

12. 加强与奖助学金政策的有机结合。坚持三助一辅与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制度、政策的统筹设计和整体优化,实现优化学科结构、加强能力培养、调动师生积极性、支持完成学业、提高培养质量的综合政策效果。鼓励探索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与学业奖学金设置、评定的有机结合。研究生参加三助一辅工作情况及考核结果,可以作为奖助学金发放的参考因素。统筹考虑三助一辅津贴和各类奖助学金的总体资助强度和资助覆盖面,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13. 多渠道加大经费支持。将研究生三助一辅所需经费纳入研究生培养经费进行统筹安排。在统筹利用学费收入和社会捐助等资金支持三助一辅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基本科研业务费、科研经费对助研等工作的支持力度。在培养单位科研和师资队伍建设以及辅导员队伍建设等工作中,对三助一辅工作予以统筹考虑和必要支持。

原标题:教育部关于做好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的意见

教育部

201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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