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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政策法规重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2016-03-01 | 网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医疗事业单位考试中卫生法规中传染病防治法的重点考察内容,查字典公务员医疗卫生人才网帮助大家梳理相关内容,以便大家更好地复习和记忆。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概念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的方针与原则

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与预案的主要内容

1.编制目的: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危害,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

2.编制部门: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类指导、快速反应的要求,制定全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请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全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全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组成和相关部门的职责;

(2)突发事件的监测与预警;

(3)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制度;

(4)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技术和监测机构及其任务;

(5)突发事件的分级和应急处理工作方案;

(6)突发事件预防、现场控制,应急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以及其他物资和技术的储备与调度;

(7)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专业队伍的建设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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