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是中国反腐的一年,清晰而深刻。2013年1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提出反腐倡廉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下去,善始善终、善做善成,防止虎头蛇尾,让全党全体人民来监督,让人民群众不断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和变化。中央纪委狠刹公款送节礼等不正之风,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正式开通,中国首次接受《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履约审议,规范和公开三公经费走向制度化等等反腐大事都说明中央反腐的决心和力度是空前的。
可以肯定的是人民群众是反腐败斗争的主体力量,人民群众是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的直接受害者,对腐败现象有切肤之痛,他们强烈要求党和政府反腐的呼声和要求用党的指导思想和根本宗旨是一致的。在多年的反腐工作中,群众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
一是群众参与是反腐败工作取得胜利的根本保郑。这些年来,人民群众通过来信、来访、电话举报举报违纪违法问题,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并出现了署名举报多、举报领导干部多,举报重点部门多的特点,为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提供了重要线索,使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是人民群众面议是检验反腐败工作成效的最高标准。反腐败的决心和工作力度主要取决于党和政府的话,评价则主要取决于人民群众的满意程度。人民群众是我们开展反腐败斗争的依靠力量,也是对反腐败斗争实际成效的最终评判者。
但群众要在反腐倡廉中的发挥大作用则要给予更强有力的保障。相信和依靠人民群众反腐,首先是确保其依法有序参与,始终坚持党对反腐败的绝对领导,确保群众依法有序的参与的正确方向。其次努力创造人民群众参与的必要条件。可以建立一套畅通和高效的举报系统,举报途径遍及纪检监察结构,网络,广播,报纸,单位,社区,个人。不放过任何一条可能成为有用线索的举报信息。有一套保护举报人和纪检监察结构工作人员生命安全的制度,涉及泄露举报人信息和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人和行为,一律严惩。
反腐败或许要付出一定的代价,有时可能要付出沉痛的代价,可我们想想腐败分子种种卑劣行径,想想国家的前途命运,想想民族的生存发展,我们应该表现出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顽强的精神。
腐败是我们国家的沉垢,只有全方位,多途径,全公民反腐,将制度,舆论,公民个人结合起来,才能清除腐败尘埃,呈现民主法制洁净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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