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查字典公务员网 >医疗卫生招聘 >备考资料 >面试 >卫生事业单位面试题:卫生法律法规面试之医疗事故
北京 上海 山东 江苏 浙江 安徽 吉林 福建 广东 广西 海南 天津 河北 黑龙江 山西 甘肃 湖北 湖南 河南 四川 重庆 云南 贵州 西藏 宁夏 新疆 青海 陕西 辽宁 江西 内蒙古

卫生事业单位面试题:卫生法律法规面试之医疗事故

2016-08-02 | 网络
卫生事业单位面试题:卫生法律法规面试之医疗事故1全国卫生人才招聘︱公共基础知识每日一练︱医学专业知识每日一练

在医疗过程中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是不可避免的,那么什么情况下的医疗行为属于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是怎么界定的?在法规的相关面试题中,有时会给出一个案例,让考试者通过对相关知识的掌握来判断案例是否属于医疗事故。那么怎么来做出正确的判定,需要我们掌握一些相关的知识。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主要包含以下构成要件:

(1)医疗事故的主体: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

(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

(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3)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5)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6)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掌握了以上有关医疗事故的概念及判定的条件,在面试过程中就会准确的对案例做出正确的判断。

案例举例:

患者张某,女,50岁,由于患有肿瘤需要手术,入住北京某医院进行治疗,手术过程中由于出血较多病情危重,医务人员给患者输血400cc,该400cc全血系中心血站提供,有全套血液七项检验合格的结果。后来病人出院3个月后身体不适,被检查确诊为急性丙型肝炎。张某认为是由于上次在医院手术时输血所致,于是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1).上述案例中是否构成了医疗事故?为什么?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明确规定不构成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哪些?该案例属于哪种情况?

题目解析:

(1).不属于医疗事故。因为医疗事故有五个构成要件,包括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本案例中,医疗行为不具有违法性、主观方面无过失。因此不符合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①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②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③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④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⑤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⑥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该案例属于上述不属于医疗事故的第四种情况: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更多卫生事业单位面试题,请访问查字典公务员卫生人才网面试资料汇总!

【卫生事业单位面试题:卫生法律法规面试之医疗事故】相关文章:

申论热点:社会诚信与征信体系建设

面试制胜的秘诀――一个面试考官的手札

国家公务员考试:2017年7月底取得毕业证书的能报考吗?

2017国考报考须知:笔试一年中考几次?

湖北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银川“微博喊话”能否传更远

申论指导:牢记这些词句让你的申论文章高大上

【时政大事记】李克强主持会议:建立法治化市场化去产能机制

申论热点:大雾天里的“宏观”与“微观”

【理论观察】“老虎伤人案”中的园方责任

申论指导:申论文章写作的八大误区

网友关注
网友关注视频

行测 申论 面试

考试技巧

精彩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