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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事管理与法规》复习资料:罚则

2016-07-05 | 网络
2016年执业药师考试时间已经确定(10月15、16日),各位考生朋友们已经开始紧张的复习,中国医考网小编为各位考生搜集整理了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相关复习资料,希望对大家备考有所帮助。

罚则

(一)违规获取证书人员的处罚

违规获取证书人员的处罚:对涂改、伪造或以虚假和不正当手段获取资格证书或注册证的人员,发证机构应收回证书,取消其执业药师资格,注销注册。

(二)执业药师违规的处罚

执业药师违反本规定有关条款的,所在单位须如实上报,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情况给予处分。注册机构对执业药师所受处分,应及时记录在其《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中的备注《执业情况记录》栏内。

执业药师在执业期间违反《药品管理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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