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查字典公务员网 >医学考试 >执业药师 >备考资料 >《药事管理与法规》复习资料:处方管理办法
北京 上海 山东 江苏 浙江 安徽 吉林 福建 广东 广西 海南 天津 河北 黑龙江 山西 甘肃 湖北 湖南 河南 四川 重庆 云南 贵州 西藏 宁夏 新疆 青海 陕西 辽宁 江西 内蒙古

《药事管理与法规》复习资料:处方管理办法

2016-08-12 | 网络
2016年执业药师考试时间已经确定(10月15、16日),各位考生朋友们已经开始紧张的复习,中国医考网小编为各位考生搜集整理了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相关复习资料,希望对大家备考有所帮助。

处方管理办法

第一节 总则

(一)适用范围及处方界定

1.使用范围

适用于与处方开具、调剂、保管相关的医疗机构及其人员。

2.处方概念

本办法所称处方,是指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药师)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

处方包括医疗机构病区用药医嘱单。

(二)处方开具与调剂的原则

医师开具处方和药师调剂处方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药师关注 方法经验

2016年执业药师暑期集训营全国招生中《药事管理与法规》复习资料:处方管理办法1

2016年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注册流程(图解)

2016年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时间|入口汇总专题

2016年执业药师必考西药口诀

干货!2016执业药师考试超强大的药理学速记口诀

2016年执业药师考试五遍复习法

考试动态 备考指导

2016年执业药师考试时间10月15日、16日

2016年执业药师考试报名常见问题汇总

2016年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时间|入口汇总

2016执业药师药学综合知识技能:基础知识汇总

2016执业药师备考全攻略

2016执业药师模拟试题

更多2016年执业药师报名时间、执业药师报名入口、执业药师报名官网、执业药师报考条件、执业药师报考费用等信息请关注中国医考网。

加入QQ交流群232959821《药事管理与法规》复习资料:处方管理办法2,或扫描二维码关注微信,掌上看资讯做题!

《药事管理与法规》复习资料:处方管理办法3

扫一扫二维码

【《药事管理与法规》复习资料:处方管理办法】相关文章:

申论范文:以精细管理之器 琢社会发展美玉

考前必看申论真题范文精讲:弘扬黄河精神

2017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注意事项

关于印发江苏省连云港市市区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申论范文:完善职业教育 铸造大国工匠

【时政大事记】聚集改革资源激发创新活力

公务员行测语文基础知识复习:中国古代文学常识纵向梳理

申论热点:“序长不序爵”挑战大学行政化

公考法律知识专题之刑法(四)

湖北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国家赔偿 让求偿路更平坦

网友关注
网友关注视频

行测 申论 面试

考试技巧

精彩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