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查字典公务员网 >选调生 >备考资料 >公共基础知识 >商法-外资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北京 上海 山东 江苏 浙江 安徽 吉林 福建 广东 广西 海南 天津 河北 黑龙江 山西 甘肃 湖北 湖南 河南 四川 重庆 云南 贵州 西藏 宁夏 新疆 青海 陕西 辽宁 江西 内蒙古

商法-外资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2016-03-25 | 网络

【导语】选调生公共基础是部分省份考试的内容,中公选调生网提供大量的知识点,以供大家参考学习。

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其特征是:

1.外资企业的全部资本是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相应地,企业的全部利润归外国投资者,风险和亏损也由外国投资者独立承担。外国投资者可以是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这是它与合营企业、合作企业的明显不同,后者的资本是由中外合营者或中外合作者共同投资的。

2.外资企业是外国投资者根据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尽管外资企业的全部资本均来自于外国投资者,但它是根据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是具有中国国籍的企业。这是外资企业与外国企业的根本不同点。

3.外资企业是独立的法律主体。一般情况下,外资企业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外国投资者对其债务不承担无限责任。这是外资企业与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的根本不同,外国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其进行经营活动由外国企业承担民事责任。除非外资企业设立时已登记为无限责任的独资或合伙企业。

【商法-外资企业的概念和特征】相关文章:

写作技巧:申论文章结尾如何做到“回味无穷”

湖北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指责“路人”不如践行“最美”

2017公务员考试行测常识考点:四川公务员制度

四川公务员申论时事热点分析:用什么名称取代“农民工”?

2017陕西公务员考试申论范文:进取中不失平常 平常中常怀进取

政法干警考试申论热词分析:“预防家暴”

公务员考试辅导之“领导无知识,越有权力越可怕”

申论备考:文章开头三种写法

公务员考试复习:巧做一匹大黑马

【时政大事记】一个月内三作重要指示 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抗洪怎么说

网友关注
网友关注视频

行测 申论 面试

考试技巧

精彩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