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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之国际非政府组织的特点

2016-04-25 | 网络

【导语】选调生公共基础是部分省份考试的内容,中公选调生网提供大量的知识点,以供大家参考学习。

一般地,国际非政府组织具有以下特点:

1.跨国性。其成员由来自不同国家的公民或团体组成;活动超出一国范围之外。

2.非政治性和非政府性。其活动的目标为非政治性,不谋求政治权力;其性质为社会团体,不属于政府机构。

3.非营利性。其活动属于公益性或社会服务性,区别于各种追求利润的企业性组织。

4.志愿性。其会员自愿参加,自我管理。

国际非政府组织的成立及其活动,目前主要是由各相关国家的国内法加以规范。一个国际非政府组织,首先是在某个国家注册或登记的该国国内合法团体,这种注册或登记依照该国相关的国内法进行;其活动应当受到该注册国法律的规范。该组织若在其他国家进行活动,也应当尊重所涉及国家的相关法律,不得从事违法活动。同时,在国际层面,这类国际非政府组织,也不是由政府间的协议创立,而是一种民间性的跨国联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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