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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之国际法之保留的接受(一)

2017-01-03 |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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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是一国单方面作出的。对于保留,其他的缔约国可以作出同意或反对,即有权决定本国是否接受该保留造成的对有关权利义务排除或变更的拘束。《维也纳条约法公约》规定:

1.条约明文准许保留的,一般不需要其他缔约国事后予以接受。

2.如果从谈判国有限数目以及条约的目的和宗旨,可知该条约在全体当事国的全部适用是每一当事国同意受该条约拘束的必要条件时,保留须经全体当事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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