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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基础知识:公安工作的特点――打击与保护相结合

2017-02-14 |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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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公考行业的发展,警察类的考试一直热度不减。而不管是对于省级公务员考试而言,还是专门招警类的考试,对于公安基础知识的考察都不可避免。查字典公务员招警考试网对公安基础知识中的公安工作的特点这一知识要点进行简要描述。

公安工作具有打击与保护的双重特点,这是由公安工作的对象所决定的。

由于工作对象不同,所以工作方式就有区别。对于侦查破案、拘留逮捕、审讯、处置突发暴力事件、制裁违法犯罪等项工作,公安机关的工作对策主要是以强制力进行打击;对于警卫守护、巡逻值勤等项工作,公安机关的工作对策主要是保护。

打击与保护两者是紧密联系、相互依存、相互渗透、互为前提的。打击中包含着警戒预防,使人不敢以身试法;保护中包含着消除造成违法犯罪的消极因素。当然,公安工作的有些对策,如治安管理措施本身既有打击又有保护的双重作用。

总之,公安工作的打击与保护作用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

公安工作需要进行打击的情况:侦查破案;拘留逮捕;审讯;处置突发暴力事件;制裁违法犯罪等。

公安工作需要进行保护的情况:警卫守护;巡逻值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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