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2017年金溪县公安机关招收辅警特巡警队员工作,结合招收工作实际需要,经县招收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决定调整体检考核工作安排,现将调整后的体检考核和笔试考试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体检考核安排
(一)体检考核开始时间:2017年3月9日。
(二)体检考核对象:所有经过报名程序通过报名的考试人员。
(三)体检考核内容:
1.卫生体检项目:身高、体重、视力、血压;
2.体能考核项目:1000米跑。
(四)体检考核标准:
1.身高要求达到168厘米以上、体重要求达到50千克以上。
标准体重按照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的方法计算,过于肥胖或消瘦者,不合格。判定过于肥胖或消瘦者按以下方法: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者为过于肥胖;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为过于瘦弱。
2.视力要求双侧裸眼视力均达到4.8以上,未达到标准者,不合格。
3.血压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标准,未达到标准者,不合格。
4.体能标准:1000米跑时间小于3分40秒,未达到标准者,不合格。
5.卫生体检项目不合格人员可申请复检一次,是否同意复检由招收办公室根据体检情况综合确定。
6.体能考核不合格人员可重考一次。招收办可综合重考人数和体能消耗情况适当调整一次体能标准,调整后的标准不低于3分40秒且不高于4分25秒。
(五)体检地点和时间:
1.卫生体检项目在县中医院门诊二楼西侧五官科进行,体检对象于3月9日至3月10日携带本人身份证自行到县中医院体检。
2.体能考核项目在县体育场进行,体检对象带好已体检好的体检表于3月11日上午8点整在县体育场集中。
(六)其他安排:体检考核项目全部合格的人员由招收办当场发放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2017年3月13日(星期一)上午9点至11点,考试对象请提前十五分钟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再进入考场。
2.考试地点:金溪县公安局九楼会议室。
3.考试对象:经体检考核合格人员。
4.考试内容:公安基础知识(人民警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和基础电脑操作,考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时长为120分钟。
5.考试要求:考试对象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入场。
特此公告,本公告由金溪县公安局政工科负责解释。
原标题:关于2017年金溪县公安机关招收辅警特巡警队员工作中体检考核和笔试考试工作的公告
金溪县公安局
2017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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