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查字典公务员网 >大学生村官 >备考资料 >方法技巧 >村官考试常识部分复习要点之民族政策
北京 上海 山东 江苏 浙江 安徽 吉林 福建 广东 广西 海南 天津 河北 黑龙江 山西 甘肃 湖北 湖南 河南 四川 重庆 云南 贵州 西藏 宁夏 新疆 青海 陕西 辽宁 江西 内蒙古

村官考试常识部分复习要点之民族政策

2012-07-23 | 网络

党的十六大以来,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征程中,我国民族关系实现了新世纪新阶段的新发展。我们党明确提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是我国民族工作的主题,为我国民族关系的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我们党把我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本特征进一步概括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明确指出,平等是基石,团结是主线,互助是保障,和谐是本质。把和谐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本特征和本质属性,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我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发展规律的深刻把握,对于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民族区域自治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从根本上维护民族关系健康发展的重要制度。实践证明,这一制度适合中国国情,巩固了民族团结、维护了祖国统一,得到各族人民的衷心拥护,具有巨大的优越性和强大的生命力。

【村官考试常识部分复习要点之民族政策】相关文章:

2017江西公务员考试报名流程

湖北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道德

摒弃公务员考试常见四大误区

申论热点:民主党派参政亮点

湖北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农民工融入不只是改称谓

湖北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别让广告“绑架”电视剧

公考法律知识专题之法理学真题练习

公务员考试知识——准考证

专家指导公务员考试的必要准备

公考法律知识专题之宪法(三)

网友关注
网友关注视频

行测 申论 面试

考试技巧

精彩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