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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之宪法-公民基本义务

2016-01-18 | 网络
2016年大学生村官考大部分省份考公共基础,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毛泽东思想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国 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法律知识、语文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经济知识和科技常识、中国近现代史、世界现代史及其他知识等。下面查字典公务员大学生村官考试网为大家整理了法律知识要点,希望对考生们有所帮助。

法律知识之宪法-公民的基本义务作为公基需要考生掌握的内容,要求学习识记。

一、公民的基本义务

(一)公民基本义务的概念

公民的基本义务也称宪法义务,是指由宪法规定的公民必须遵守和应尽的根本责任。

(二)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3)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4)保护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5)依法纳税。

(6)其他基本义务。

二、正确认识和行使宪法规定的权利

(一)基本权利的含义

宪法所规定的公民权利是基本的权利。它有两个方面的含义:(1)基本权利是公民所必不可少的,或者说是最基本的、起码的权利。(2)宪法的基本权利派生出其他一系列普通法律的权利。

(二)正确认识和行使权利与自由

(1)民主、自由与权利,要受经济和文化发展水平的限制。我国宪法所规定的公民权利是和国家目前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经过努力才能使其在更大程度上实现。正确行使政治权利,同公民受教育的程度及其政治知识水平不是无关的,归根结底取决于社会的经济和科学文化的发展程度。

(2)权利与自由还要受法律、规章制度甚至道义上的限制。其实,宪法和法律保障每个公民的正当权利,同时也就意味着对个人权利和自由的限制。《宪法》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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