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查字典公务员网 >大学生村官 >备考资料 >公共基础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之行政管理(7)
北京 上海 山东 江苏 浙江 安徽 吉林 福建 广东 广西 海南 天津 河北 黑龙江 山西 甘肃 湖北 湖南 河南 四川 重庆 云南 贵州 西藏 宁夏 新疆 青海 陕西 辽宁 江西 内蒙古

公共基础知识之行政管理(7)

2016-02-01 | 网络
2016年大学生村官考试录取工作已经进入收尾阶段,综合分析2016年以来大学生村官考试公共基础试卷我们发现在其中经常会出现一些常识性问题,很多考生对此一筹莫展,为了帮助广大考生更好备战2016年大学生村官考试,大学生村官考试网为计划参加2016年大学生村官考试的考生们总结了有关公文方面的知识,希望能给广大考生朋友带来一定帮助。

27、非领导职务指数的限制

八个非领导职务:巡视员、助理巡视员、调研员、助理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国务院各部门的巡视员和助理巡视员职数,不超过该部门司局级领导职数的三分之一,其中巡视员不超过40%,调研员和助理调研员职数,不超过处级领导职务职数的75%。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置的巡视员、助理巡视员职数,不超过厅(局)级领导职务职数的三分之一,巡视员不超过30%,调研员和助理调研员职务职数,不超过处级领导职数的50%。

省辖市(行署、州、盟、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机关设置的调研员和助理调研员,不超过处级领导职务职数的三分之一,其中调研员不超过30%,主任科员和副主任科员职数,不超过科级领导职务职数的50%。

县级(地辖市、旗、省辖市的区)人民政府机关各部门,设置主任科员和副主任科员职数,不超过科级职务职数的50%。

28、行政领导职务晋升的条件

(1)在近两年度考核为优秀或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

(2)晋升科、处级正职,应分别任下一级职务两年以上;晋升科、处、司、部级副职,应分别任下一级职务三年以上。

(3)晋升处级职以上领导职务,一般应具有五年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晋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副职和国务院各工作部门司级副职,应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工作部门任职的经历,晋升地(市)级以上政府机关处级以上职务的,需有三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4)晋升科级正副职,应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晋升副处级到正司级职务,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晋升副部级职务,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9、行政决策转向科学决策的标志

(1)决策主体由个人转向集体。

(2)决策过程由主观随意转向程序化。

(3)谋与断的相对分离。

(4)断与行的相对分离。

(5)决策手段的运用日益增强,量化和技术化,成为现代科学行政决策的标志。

30、行政执行基本知识

行政决策执行手段:法律手段、行政手段、经济手段。

编制行政执行计划包括以下四方面内容:进行工作安排;进行人力安排;进行物力安排;进行时间安排。

行政执行通过确定目标、衡量成效、纠正偏差三个步骤,对决策执行进行控制。

31、行政协调的分类

(1)以协调的主客体及其内容为标准,可划分为三种:与外部环境的行政协调;内部纵横向的行政协调;内外部、纵横向人际关系的行政协调。

(2)以协调所解决的中心问题及其具有的性质为标低头不语,可划分为四种:以解决与外部环境之间矛盾冲突为中心的,即适应性的行政协调;以解决内部纵横向之间矛盾冲突为中心,即结构性的行政协调;以解决内部运作过程中各环节之间矛盾冲突为中心,即动态性的行政协调;以解决内外部、纵横向之间矛盾冲突为中心,即沟通性的行政协调。

(3)以协调所涉及的管理层次和管理手段为标准,可划分为:高层协调,中层协调,基层协调;权责体制协调与规制协调,利益协调与心理协调。

32、行政监督

法制是加强依法监督的保证,教育是加强依法监督的基础。

行政监察机关依照法律拥有检查权、调查权、建议权和一定的行政处分权。

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指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行政机关给予的行政处分决定向监察机关提出的申诉,它不包括不服监察机关的行政处分的申诉,也不包括不服原处理决定而要求重新处理的申诉。同时,人大、政协、工青女等单位所属的工作人员,不服本单位给予的行政处分而的申诉,不属于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范围。

审计机关拥有检查权、调查权、建议权和处理权。

33、行政系统的外部监督

我国行政系统的外部监督主要包括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监督、政党监督和社会及舆论监督。

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计划和财政算、决算;审查政府的法规、规定和命令;质询和询问;代表视察和执法检查;罢免政府组成人员。

人民检察院的监督范围为:法纪检察、经济检察、侦查监督、监所监督。

社会舆论监督的形式有:提出批评和建议;提出申诉、控告和检举;信访监督;新闻宣传,舆论曝光;民主协商。

(一)管理与管理学

1、管理:是指组织中的管理者,通过实施计划、组织、人员配备、领导、控制等职能,来协调他人的活动,使他人同自己一起实现既定目标的活动过程。

2、管理的基本特征:   1.管理是一种文化现象 2.管理的主体是管理者 3.管理的任务、职能与层次

3、管理的任务:   设计和维持一种环境,使在这一环境中工作的人们能够用尽可能少的支出,实现既定的目标。

4、管理的基本职能:   1.计划 2.组织 3.人员配备 4.领导 5.控制

5、掌握管理两重性(自然属性、社会属性)的重要意义:1.认真总结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更好的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2.学习引进国外有益的管理理论、技术和方法。 3.结合实际,随机制宜的学习运用。

6、管理学:是一门系统的研究管理过程的普遍规律、基本原理和一般方法的科学。

7、管理学的特点: 1.一般性 2.多科性 3.历史性 4.实践性

8、管理学研究的内容与范围(三个层次或侧重点): 1.根据管理活动总是在一定社会生产方式下进行的,其研究内容分为:生产力方面、生产关系方面、深层建筑。 2.从历史的角度研究管理实践、管理思想及管理理论的形成与演变过程。 3.从管理者的基本职能或工作出发,研究管理活动的原理、规律和方法。

9、为什么要学习、研究管理学: 1.管理的重要性决定了学习、研究管理学的必要性。 2.学习、研究管理学是培养管理人员的重要手段之一。   3.学习、研究管理学是未来的需要。

10、学习和研究管理学的方法:   1.唯物辩证法 2.系统方法 3.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

11、系统:是指由相互作用和相互依赖的若干组成部分结合而成的、具有特定功能的有机整体,系统本身又是它从属的一个更大系统的组成部分。

12、系统的特性:   1.整体性 2.目的性 3.开放性 4.交换性 5.相互依赖性 6.控制性

【公共基础知识之行政管理(7)】相关文章:

公考法律知识专题之行政与行政法诉讼(三)

公务员考试真要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吗?

公考法律知识专题之宪法(二)

公考法律知识专题之宪法(三)

公考每周资讯速递习题(第五十三期)

公考法律知识专题之刑法(三)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公考法律知识专题之侵权行为法

公考法律知识专题之公务员法(一)

公考法律知识专题之公务员法(二)

网友关注
网友关注视频

行测 申论 面试

考试技巧

精彩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