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起,内蒙古自治区将开始有计划、有组织地每年选聘400名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
此次选聘高校毕业生的标准为30岁以下的区内院校应届毕业生、区外院校的内蒙古籍应届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的内蒙古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生,重点是应届毕业和毕业2年以内的大学生、研究生。报名时间为4月16日至5月10日。
根据内蒙古的实际,少数民族聚居的嘎查(村)要注重选聘主体民族的高校毕业生。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发布公告、自愿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决定聘用、培训和任职等程序进行。
大学生村官在嘎查、村任职期间,由旗县(市、区)人事部门按照当地苏木乡镇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标准办理医疗、养老两项社会保险,由自治区集中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选聘到嘎查、村的高校毕业生还在助学贷款偿还、选调生招考、党政机关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考硕士研究生、专升本考试、评审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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